反修例暴亂至今已5個月,警方拘捕2千多人,但至今只有一名男子因將國旗掉落沙田城門河而被判社會服務令,其他人究竟有沒有被檢控、有沒有簽保、判令是什麽,市民全不知情。香港律師會會長彭韻僖:[警方作出逮捕後,我們希望律政司盡快研究案情,檢視是否適合提出訴訟,盡快經過法庭程序,才能令香港朋友對我們的法治有信心。很多人都應該聽過,如果法治很慢都不能彰顯,我們一直都說Justice delayed(遲來的公義),即Justice
denied(不是公義)。] 政府有責任公開被捕人的訴訟進展,不能無了期的拖延,使人覺得犯了暴亂罪也不會被起訴。
英國數年前的示威拘捕了2千多人,但法庭加班,週末及假期皆開工,3個月內便完成了所有審判情序。 畢竟所有英國的法官皆是英國人,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大前題下,萬眾一心,問題便能迅速解決。 香港的畸形司法制度,法官可持外國護照,效忠兩個主權,更多是暫委法官,由私人執業的大律師擔任,缺乏為香港作真心的承擔及使命。在[極黄] 充斥的法律界,對於被捕的暴亂者,法官多取寬宏手法輕判,如簽保300元便可出外繼續示威、判緩刑或社會服務令、或無罪釋放,甚至尸位素餐,拖延審判。正是:[警察拉人,法官放人],是法官治港。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將會於2021年1月11日年屆65歲法定退休年齡時退休,並已知會行政長官,他將會於當日離任。委任下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憲制程序,預計需時最少9個月完成,期望可於2020年夏季前完成所需程序。馬道立尚可秉承司法公正的精神,但其接任人能否駕馭司法部則要拭目以待。
法庭如此,律政署也是不堪入目。 警方搜查灣仔鵝頸橋附近一個唐樓單位時搜獲逾百支懷疑汽油彈及半製成汽油彈,並且拘捕從單位逃出的四男一女。五人同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罪,但案件在東區法院提堂時,律政司的同意檢控書串錯被告姓名,又寫錯控罪詳情,控方無權提控,所有被告即時獲釋。這類的低級犯錯已不斷在律政署發生,極不可能是專業律師的疏忽,唯一的解釋是[極黃] 的律政司官員故意弄技術錯誤,冀被告能被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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