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大埔宏福苑大火的獨立委員會揭示多個政府部門互相推塘、失職等制度問題,10月底將公開最終報告。行政長官李家超稱報告出爐後將盡快推行改革並追究責任。首任特首董建華在2002年推行「高官問責制」,涵蓋一眾政治委任官員,文件列明高官「要為重大政策失誤而下台」,亦指高官並非「直接參與」才需要負責。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榮譽教授、前香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院長卜約翰(John
P.
Burns)稱,問責制出現是為了鞏固特首權力,但亦提升了市民對政府負責的期望。問責制實行多年,外界褒貶不一,不少人質疑它在實際運行時效能薄弱,無法真正發揮監督官員的作用。卜約翰直言,「承擔責任」意味就事件認錯、道歉,或是辭職下台。
聽證會上,十多名公務員作供,包括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的古小平、劉嘉敏,到消防處處長楊恩健。例如居民多次投訴封窗發泡膠易燃,但消防處最初指不屬其管轄範疇,楊恩健亦承認消防處有最終責任。聽證會未完時,部份被點名的公務員,名字已從政府電話簿「消失」,政府的說法是「尊重個人私隱」。日後問責是否會如「飲用水風波」,隱去受罰公務員名單,目前只能留待政府公布。有份出席聽證會的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原總監劉輔國,目前已經退休。
局長若不需為這事件負責,相信市民不會收貨。但若局長級要負責,則多個局長,包括保安、房屋、發展、勞工、民政等範疇也被牽涉,半個政府也要癱瘓。不希望在事件不斷發酵下局長們要下台,但若然如此,特首李家超便要果斷止血,例如作出政治智慧、膽識及𠄘擔的宣言:“I take full responsibility and the buck stops here.“ 則事情便停止發酵了!
負全責不等如要辭職,因為辭職是最易解脫的法門,但非解決問題的良方。作為香港的領導人,其責任是彌補過失、改革制度、防止問題再發生。李家超已推出了不少亡羊補牢的政策,但如要問責,他可以在明年五月任期屆滿時不再參選。 相信中央的眼睛是雪亮的,知道宏福宛大火的原因是積集悠久的陋習所造成,而非本屆政府的政策失誤,故責任不在官員及特首,不會影響李家超的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