豎立於香港大學校園內逾30年的「國殤之柱」被外界指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港大今年10月曾去信當時未解散的支聯會,要求把「國殤之柱」移離校園,但事件一直處於膠着狀態。 校務委員會終投票通過將「國殤之柱」移離香港大學校園的決議,校方隨即通宵拆除「國殤之柱」,並於12月23日運離校園,存放在港大大埔嘉道理中心。港大校委會發聲明,表示有關雕像已日久老化,參考獨立法律意見,並進行風險評估後,在衡量了大學的整體利益,作出有關決定。
自己是港大校友,絕對支持港大做法。校友葉劉淑儀指,港大校園由校方管理,有權決定擺放什麼物件,而國殤之柱是「非常負面的政治符號」,在港大存在多年,令人非常遺憾。另一校友范徐麗泰則形容國殤之柱為「醜怪的塑像」,早應移除。於港大畢業的工聯會候任立法會議員陳穎欣認為港大做法符合市民期望。至於立法會唯一「非建制派」、社福界候任議員狄志遠認為,要思考如此倉卒地移除國殤之柱會否惹來反響、是否有利社會和諧。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國殤之柱長久被賦予特別意義,支聯會以此宣揚「打倒一黨專政」,港大若明知該雕塑可能宣揚分裂或顛覆國家政權仍任其存在,可能犯上同謀之罪。
那邊廂,「國殤之柱」創作人高志活於1997年,借予支聯會在港永久展覽,港大學生會1998年通過在校園永久擺放,但有關決定當年未獲港大校方批准。 港大校方曾經向支聯會發律師信,要求10月13日前移走雕像,但當時已解散的支聯會,卻把責任推給高志活,指對方發聲明表明擁有「國殤之柱」,高志活亦稱希望自己的擁有權獲尊重及把雕像運離香港,但要確保過程有序及無任何損毀,更指若雕像被破壞,港大校方有責任向他作出賠償。 不過,高志活一直未有採取行動取回雕像。代表港大,發信支聯會要求移除「國殤之柱」的律師行孖士打,受到美國政界和非政府組織狙擊,最終孖士打宣布不再代表港大處理相關問題。 高志活已就事件聯絡丹麥政府,尋求保護國殤之柱,並向特區政府提出交涉,冀取回雕塑。丹麥外相稱,移除雕塑是香港另一令人擔憂的發展。
港大校委會稱移除雕像的考慮涉及法律風險理由。普通法有「逆權侵佔」的產業法例,港大在無條件下讓雕像兀立於港大校園逾20年已建成「逆權侵佔」的法律基礎,故移除及毀掉雕像極可能會犯法。 但港大校委很明智,只是將雕像移位至校園的另一偏遠位置,任其在曠野中風吹雨打,自生自滅,讓時間摧毀這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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