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志遠發文檢討一戶一社工的流弊,撮要如下:
“大埔宏福苑早前發生的嚴重火災,無疑是香港近年來的一場重大災難。在災後重建的艱難時刻,特區政府迅速推行「一戶一社工」計劃,動員近二千名社工對接受災家庭,這份對災民的重視與承擔值得肯定。然而,近日一名參與該計劃的社署社工在探訪後不幸猝死的消息,雖然目前未有醫學證據直接指向過勞,但這宗悲劇如同一記沉重的警鐘,在社福界引發了對該計劃執行模式的強烈擔憂。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強調社工並非「單打獨鬥」,背後有行政支援與公務員義工。然而,前線的實際體感往往與高層的說法存在落差。誠然,災情緊急時採取「爆肚式」的臨時動員是無可厚非的應急之舉,但問題在於,這種臨時狀態是否應該常態化?
目前的「一戶一社工」主要依賴現有的社署人手。這些社工本身已背負繁重的恆常個案與家庭服務工作,在原本已飽和的工作量上,再疊加高強度的災後支援任務,客觀上形成了「加辛不加薪」的局面。這種依靠燃燒前線熱誠來維持的服務模式,既難以持久,也容易導致服務質素下降。當社工疲於奔命,連自身的喘息空間都被擠壓時,又如何能為災民提供高質量的心理支撐?
除了人手壓力,角色定位的模糊也是一大痛點。在實際執行中,社工往往被視為「萬能鎖」,從情緒輔導到申請各類津貼、安置房屋,甚至處理瑣碎的行政雜務,職責邊界不清。這導致災民對社工的期望與社工實際能提供的權限出現巨大落差,容易產生誤解甚至不滿,進一步加劇了前線人員的心理壓力。
此外,災後支援涉及房屋局、民青局等多個部門,若缺乏高層次的跨部門統籌,社工便會淪為部門間的「傳聲筒」,在繁複的行政程序中空轉。政府必須明白,社工的專業在於「人」的輔導與連結,而非單純的行政跑腿。
針對上述困局,政府應當利用現有的數十億賑災善款,將服務從「臨時應急」轉向「專業持續」,具體建議如下:
第一,成立兩支專責隊伍,引入NGO力量。一支專注於「災後個案管理」,負責物資對接、安置等行政協調;另一支則專注於「家庭支援與創傷輔導」,專責心理重建。
第二,確立中長期服務承諾,設立三年創傷輔導期。災後服務不能僅限於短期的物資發放。”
第三,簡政放權,賦予前線專業判斷權。
同意狄志遠的分析,但對於恆常化「一户一社工」的機制則有保留,因涉及大量公帑的運用,而且天災人禍的發生非恆常的意外,政府的目標應是零人禍的災難。
宏福宛火災善後的「一户一社工」計劃是臨急推出,二千名的社工全是社署的全職社工兼任,沒有接受特別培訓,便要硬食這額外工作,但仍要負責日常的工作,難免有疏漏發生。 外界不知道,這一社工是有三位公務員支持的,他們也沒有接受特别培訓便要硬着頭皮,走馬上任,還要繼續自己平常的工作。據這些臨時員工所告,最難堪的是災民的責難態度,因災民覺得火災是政府造成,故痛恨面對的公務員。
李家超上任特首後,以紀律部隊的作風行事,一聲命下,便要執行,不接受反對聲音。 因此,行政效率是提升了,但一言堂的處事方式卻產生了盲從及不負責的公務員團體,不管事件的對與否。最近公巴安全帶事件便是最好的例子。這個最低級的疏忽怎可發生在整個政府及立法會上?當然,人員的素質也決定了事件甩漏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