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後乘紅色小巴由土瓜灣譚公道往旺角地鐵站,車資竟在無通告下由7元加至8元,但經土瓜灣的27M和28M綠色小巴祇收6.4元。 這線紅巴車程只是10分鐘,但收費卻較綠巴高,由彩虹邨往西貢的長程綠巴也祇是8元多,而且當大雨、風暴、塞車時紅巴車資便會提高。 紅巴服務又差,要在早上7:30後方有司機開工,超速駕駛如亡命飛車,乘客卻投訴無門。 據司機朋友說,現在紅巴司機收入可觀,遠高過的士、公巴和綠巴司機,因彈性收費增其收入。
行是生活必需品。 香港的交通費在回歸前相較比其他西方國家便宜,因所有交通工具(除了紅巴) 的票價調整皆需政府審批,但隨着港鐵票價可隨通脹變動而自動調整後,交通費也每年遞升,使升斗市民生活費百上加斤,政府也在民怨聲中引進了紓困的交通津貼。 紅巴是歷史遺下的產物,基本上是合法的[白牌車] ,市民對它是愛且恨,因它仍有其存在的價值。 在一些港鐵和公巴網絡不達的地區,如土瓜灣往荃灣和旺角,紅巴便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交通工具,市民也樂於付出多一點交通費,但不是昂貴的海鮮價。
政府絕對有理由和有權力將紅巴規範化,把一些常規路線轉為綠巴型式經營,規定其行車路線、時間表和車資。例如由土瓜灣至荃灣的車資應由15元調低至10元,土瓜灣至旺角由8元調低至6元,早車時間也應提前至早上6時30分,方便有需要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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