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5日 星期日

羅范椒芬


 

行政會議成員羅范椒芬在警察施放催淚彈驅散佔中人群的翌日發表公佈,要求警務署長向行政會議交代施放催淚彈的理據,明顯是要和催淚彈事件劃清界線,因知道這事件已引起公憤,故要宣揚自己全不知情,警務署長要負上全部責任。  不相信行政會議不知道警方對[佔中] 示威的步署和策略,更不相信行政會議不知道警方會採取強硬和速戰速決的手段驅散集會人群。羅范是梁特首的親信,眼見形勢對梁不利,便企圖先發制人,冀將責任卸給前線的警務人員。但這低級無恥技倆怎瞞過大眾的法眼,梁特首恐引起警方的不滿和反彈,即公開支持警方的行動,羅范見功敗垂成,便以[鱷魚眼淚] 瀰補其失言,但其誠信已蕩然無存。

 

羅范是前被迫提早退休的常任秘書長。  當她主管教育範疇時,強勢推出連串教育改革,使現職教師吃不消,引致教育界怨聲載道。她為要提高教師的素質,要求教師在指定時段內達到認可的專業標準; 她自己也以身作則,在工餘時間完成教育文憑。有教師因承受不住工作壓力而自殺,但她涼薄地表示若果是工作壓力,自殺老師的數目應不止這些。這番冷血的言論引起香港教師的激烈不滿,趨使羅范的呈辭。

 

羅范是港英政府栽培的政務官,其能力是不可置疑的,但其政治和民間觸覺卻未能追上時代,港英時代政務官的自傲不凡和高高在上的思維在高官問責的制度下已不合時宜了。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