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測試香港郵政的監管收取郵資機制,投寄50封無付郵資或郵資不足的信件,結果有九成信件獲如常派遞。審計署建議香港郵政加强識别機制,訂立條例指示員工如何挑選信件檢查及規定檢查數量,如郵資不足情況惡化,應考慮調高附加費。
香港郵政是以[營運基金]
模式運作,財政要自負盈虧,但有權大量聘請非公務員以私人機構的服務條件操作,在薪酬、工時、工作性質及福利條件可以靈活調整,但管理層則全是公務員,要受僵化的公務員制度所約束及制肘。 [營運基金]
運作初時,每年皆有盈餘,因香港郵政是專利事業及沒有競爭對手,但隨着互聯網的高速發展,書信的來往已大幅減少,而商業化的速運公司也以低價雄霸了包裹運輸業務,在生意減成本加的環境下,香港郵政這些年來皆蝕本經營,要大力開源節流了。
收到郵資不足的信件,譬如$1.7的信件只貼上$1.4的郵票,香港郵政要花上數十元的人工費用(包括發信通知收信人往郵局付款,郵局職員收欠款、發收條及埋數,會計部入數結帳) 方可收回$0.3,在商業原則下,理不應追收這沒成本效益的欠款,從而加大運作虧損。 除非香港郵政可以調高欠資附加費以收回運作成本,否則搜尋郵資不足的郵件及追收欠資將是得不償失的追究行動。但由於要警戒欺詐郵資的不法之徒,適度的抽樣審查也無可厚非。 至於無付郵資的信件,情況較簡單,應追回郵資及收適量的附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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