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3日 星期四

垃圾收費





政府公布都市固體廢物收費詳情,期望在2019年下半年在全港實施。 政府採用兩種方法收費,凡由食環署收集垃圾的樓宇,都會採用「按袋」收費,住戶購買指定垃圾袋,以大小釐定收費,每公升0.11元,一個3人家庭每天使用一個15公升指定垃圾袋便每天需繳費1.7元,但若使用較小容量的10公升指定垃圾袋,則每天繳費1.1元。這收費水平與台灣台北市和南韓首爾相若。有關的指定膠袋,將有4000個連鎖銷售點,包括自動售賣機、超市、便利店、郵局、油站、個人護理產品店等。


另一方法是「按重」收費。一般工商業樓宇和沒有食環署收集垃圾的住宅大廈,由私營廢物收集商將垃圾送往堆填區或廢物轉運站,會按照廢物重量計算,再由業戶攤分。在此機制下,堆填區及廢物轉運站的「入閘費」為每公噸365元。 食肆酒樓等的垃圾費將會很可觀。


家居的私人屋邨已設環保垃圾桶多年,自己可能已習慣在澳洲的環保生活,故將垃分類後方棄置於指定垃圾桶內: 報章雜誌、塑膠容器及金屬廢料, 而屋邨又有舊衣物回收箱,故每天垃圾袋內多是廚餘,相信將來的垃圾收費也祇是每天1元,沒有多大的額外財政負擔。 但居於單座樓的住戶,特別是劏樓戶,因住宅地方狹窄而沒有環保垃圾桶, 垃圾袋盛載的便是各式各樣的棄置物品,因而垃圾袋消費必成負擔。 清貧戶必盡力去減低垃圾開支,例如晚間將垃圾棄置垃圾站或路旁偽垃圾袋等等,有效的執法將是政府的一項挑戰。


政府不要單靠垃圾徵費便冀望解決垃圾過多的問題,應要設立配套設施以減輕社會的負擔,例如廚餘回收以減少食肆的垃圾,加強垃圾分類的收集設施,褒獎盡力回收垃圾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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