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劉淑儀在[now 新聞台]節目[大鳴大放]表示,根據中國國籍法,海外港人取得外國國籍後,如 3 年內未有返港,將會喪失居留權,即不屬於香港永久性居民,會失去投票權。根據中國[國籍法]第九條,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對於開放大灣區港人投票的建議,會觸及[在香港通常居住]的定義,葉劉淑儀表示,[選舉條例]雖有規定選民要是[在香港通常居住的永久居民],但根據英國案例,一個人可在兩至三個地方[常居住]。葉劉淑儀認為,只要一個人自願居住在一個地方,並有定居目的,就可被視為[通常居住],故即使是居內地的港人,都極有可能符合[通常居住]的條件。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在現實中,當局不會無緣無故知道、或者確定一個人已經[定居外國] 。雖然程序在法理上可行,但是相關的行政手段必須由港府主動採取,外國領事館無責任通知港府何人已經取得外國國籍或已經定居外國。如果入境處不時詢問相關港人是否已經定居外國,入境處工作量會大增。
入境處是可以在換領新智能身分證時找出持外國護照的港人,故有傳聞移民港人的智能身分證將會失去三粒星,即不屬香港永久性居民,失去投票權,不能享受社會福利。但入境處在換領智能身分證時卻沒有主動查詢國藉問題,只要你不主動提出,你的三粒星的身分證便自動更新為三粒星的智能身分證了。 現今,港府暫沒有需要鑑別移民的港人,但若有需要,港府是可以辦得到。
坦白說,既然你已擁有外國護照及長居外國,又沒有負上香港人的責任,你應再沒有權利享有香港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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