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報導:公立醫院人手不足,縱使政府鼓勵市民參加自願醫保計劃,把部分病人分流到私家醫院,公院服務仍然供不應求,然而政府卻沒起帶頭作用,推動公務員醫保計劃,繼續齊齊逼爆公院。實際上,公務員享有的醫療福利,包括公立醫院部分服務獲豁免收費、門診優先籌等,相關開支非常沉重。公僕優先求診,基層卻苦苦輪候。根據政府提交立法會的數據顯示,公務員及合資格人士使用公院服務,在上年度高近115萬人次,而在過去3年使用普通科、專科門診及住院服務的成本合共167.27億元,且屬逐年增加,當中住院服務金額最高,逾93億元。
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規定,公務員免費享用衞生署或醫院管理局提供的醫療及牙科診治服務,即公院的門診、專科門診及中醫藥服務免費,還有門診優先籌,亦同時提供特惠住院費,入住公院私人病房或頭等病床的費用較低。
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宜委員會主席郭偉强指政府是以一筆過撥款予醫管局,當中包括給予公務員的服務,但他批評醫管局一直不肯公開用於公務員醫療服務的開支,令外界無從得知確實的數據,也無法掌握到底資源夠不夠。他續稱,過往曾有人要求政府推動公務員參與自願醫保計劃,但政府拒絕,理由是有道德風險。
東方日報更大肆報導:普通科門診服務供不應求,不少基層長者連夜輪候牙科街症,專科門診排期長,輪候時間以年計。這番欲蓋彌彰的批評旨在製造分化的局面,搧動大眾排斥公務員,以社會壓力,削減公務員的醫療福利。
曾為公務員的我,有責任把事情理性地分析,不能讓社會單聲響地作不盡不實的抨擊。
公務員的醫療福利是非公務員的特權,而是作為僱主(的香港政府)對其僱員(的公務員)之法律、僱傭、道德的責任。 公務員任職時的聘用條件是包括醫療福利,比如香港有規模的私人公司有醫療保險的情況無異,不過公務員是用公營醫療設施,而私人員工則用私人醫療設施。
自己退休前有三所公務員診所,但預約電話總是難搭上,幸好太太在職的私人機構有醫療保險,故自己便無需使用公營設施。當時,不少同事也自購了醫療保險,因如普通市民一般,他們難得使用免費公營的醫療設施,也只有自費往私家診所醫療。
退休公務員如普通市民無異,沒有優先權,稍有優惠。
要削減現任公務員的醫療福利是不能也,非不為也,因港府肯定要負上毀約的法律責任及要承擔鉅大的金錢賠償。削減醫療福利只能在招聘新的公務員時引入,但在香港,如沒有醫療福利的機構怎可能聘得合適的人才?
自2000年開始,新聘的公務員已取消了長薪制度,他們已再不能在退休後享有長俸的醫療福利。
香港醫療設施不足已是經年的老問題,草根階層不滿,公務員又不滿,而政府卻未能大刀闊斧地改善問題,現經傳媒的煽動,相信社會的分化將會明顯,公務員將成眾矢之的。
就此,政府的責任難辭其咎,相信要解決問題便要推動有津贴的醫療保計劃,但要慎重行事,因1980年代時港府曾外判公務員牙科服務,但卻導致濫用及中飽私人牙醫,計劃終而告吹。
在嚴重赤字的情況下,相信每年開支達420億的公務員長俸將再會被關注,當有需要及有機會時我將會解透時件,但現今可以斷言,公務員的長俸制度是受基本法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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