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為獎勵公務員旅遊,2023-24年度撥出1.729億元為連續服務滿20年且表現優異的公務員而設,每位符合資格的公務員最多可獲得27,470元的旅遊獎金,預計將有近6300名公務員獲得該獎勵。 比較疫情前的2018-19年度,當時的實際開支約為1.0487億元,獲獎公務員人數為2859人。 短短五年間,預算開支增長約65%。
在公共財政壓力下,政界各出奇謀提出不同減赤方法,其中公務員成為坊間重點「開刀」對象,部分政黨今年建議微調或削減現時的「長期優良服務公費旅行獎勵計劃」,把公帑運用在更有效益的地方。不過有公務員代表認為不應胡亂改動,避免適得其反。有政㦂認為[基本法]第100條規定,回歸後公務人員「薪金、津貼、福利待遇和服務條件不低於原來的標準」,若要取消計劃,可能有法律爭議。
但基本法規定的福利是指有法例規定的福利條件,非行政上批准的福利,如冷氣津貼、傢俬津貼、外地教育津貼、旅遊獎賞等等。
旅遊獎賞計劃是港英政府在上世紀中時為低下階層公務員而設。
當時低級公務員只有數千元的月薪,而往歐美旅行却要花上二三萬元,故旅遊獎賞計劃對公務員是具吸引力的。
其後,在港府财政大量盈餘的情況下,計劃更擴展至高級高務員 (總薪级點 MPS Point 49)及其家屬。
隨着時代變遷,公務員的薪酬上漲了,更有了廉航機票及平價酒店,故外遊開支大部分打工仔都能負擔得起。以MPS Point 49的公務員為例,月薪為147,125 元,故27,470元的旅行獎勵金產生的「鼓勵士氣」作用實已不全在,理應「微調」此項福利。。公務員事務局今年回覆立法會財委會時表明,會繼續保留此計劃。
任何制度都要與時並進,現時普羅市民都有經濟能力外遊,數十年前的制度不可能一成不變。港府可考慮改發本地消費卷予服務優異的公務員,將公帑效益提升至最高,更可刺激本地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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