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不包括宏志閣)長遠居住方案
宏福苑(不包括宏志閣)長遠居住方案
| 宏福苑長遠居住方案 | 計算方法 | 時間表 | |
|---|---|---|---|
| 方案一 | 收取現金,自行作長遠居住安排 | 未補地價單位每平方呎收購價8,000元、補地價單位10,500元 | 期望第三季發放現金 |
| 方案二 | 收取現金,透過「特設銷售計劃」,購買全新資助出售單位 | 未補地價單位每平方呎收購價8,000元、補地價單位10,500元 | 期望第三季發放現金;如業主6月30日前已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將獲安排首批優先揀樓;若在7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簽約,為第二批揀樓 |
| 方案三 | 政府按相同業權收購價代業主在「特設銷售計劃」向房委會/房協購買全新資助出售單位 | 業主獲發相等於單位價值的「樓換樓券」,若有差額,會以「多除少補」方式處理,即額外補足差額或收取差額 | 如業主6月30日前已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將獲安排首批優先揀樓;若在7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簽約,為第二批揀樓 |
政府宣佈會收購宏福宛受火災影響的七座大廈,如果全部收購成功,收購價將是65億元。收購方案有三個:
收購業權方案一
政府提出,居民可收取現金,自行作長遠居住安排。未補地價單位每平方呎收購價8,000元、補地價單位10,500元,全部單位採用以上劃一標準計算。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期望第三季可發放現金。
收購業權方案二
政府提出,居民可收取現金,透過政府推出的「特設銷售計劃」,購買全新資助出售單位。如同方案一,未補地價單位每平方呎收購價8,000元、補地價單位10,500元,全部單位採用以上劃一標準計算,政府期望第三季發放現金。
「特設銷售計劃」主要提供房協及居屋單位供業主揀選,涉及10個項目、共3,900個單位。如業主6月30日前已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將獲安排首批優先揀樓;若在7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簽約,為第二批揀樓。
收購業權方案三
政府按相同業權收購價代業主在「特設銷售計劃」向房委會/房協購買全新資助出售單位。業主將獲發相等於單位價值的「樓換樓券」,若有差額,會以「多除少補」方式處理,如業主選擇的單位價格較「可用金額」高,業主需額外補足差額;若選擇的單位價格較「可用金額」低,業主則可以收取相關差額。
政府目前傾向是拆卸7座物業,原址可做公園,或大埔或新界東需要的社區設施之用。現階段方案不適用於未被大火波及的宏志閣,除非居民達成高度一致性向政府出售業權。黃偉綸指,宏志閣仍有部分必要的維修和管理安排需要處理,但整體狀況可供居住,部分業主亦公開表明希望返回原本單位居住,基於尊重私有產權原則,目前政府收購業權方案暫不包括宏志閣。
房屋局長何永賢表示,政府將安排約100人的「解說專隊」,下月開始向居民介紹收購方案詳情,專隊來自不同部門包括勞福局、民青局、房屋局等,期望 3 月2日開始運作相關熱線。
政府 1 月時陸續聯絡受火災影響的宏福苑業主,以問卷方式收集對長遠安置安排初步意願。結果共有 1975 人提交意見,超過八成人認為速度要快,47%希望原區安置,47%希望方案照顧到全體宏福苑業主。
對政府收購業權的意願,74%即1458戶表示會考慮,14%表示未有決定,12%表示不會接受,包括9%表示只接受原址重建。
在願意考慮接受政府收購業權的1458名業主中,41% 接受現金或「樓換樓」、39% 只接受「樓換樓」收購,約 20%只接受現金收購。
另外,有 81% 業主表示需要政府提供資助房屋作長遠居所,約 19%表示接受現金後會自行作長遠居住安排。
政府提出的三個方案是不可能滿足所有宏福苑業主的要求,但已是以最快的時間
達到大部份業主的意願。災難居民對這政府造成的人禍雖有怨恨,但意外畢竟已
發生了,而政府事後的補償工作也到位、體貼及迅速,責任問題也要待調查報告
出爐後才跟進。相信這次火災,消房處長及房屋署長難辭其咎。
大部份市民皆接立政府提出的三個方案,但仍有少部份業主不滿,更有公開提出
四大訴求。 要小心這些有組織的反對聲音,是否有政治企圖打擊港府的威信及行
政主導權。要花解這些政治危機除了以國安法箝制外,最有效的法門就是速戰速
決,儘快和 critical mass 的業主完成長遠安置安排。 當大部份的業主已接受
重置安排後,少數的反對者也不會得到市民的同情及支持,雖然難免會有個别的
法庭訴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