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大火至今已個多月,有居民開始尋覓新居所、領取不同援助金以開展新生活。但有居民指,其妻子於大火中罹難,由於居所為妻子名下,需要法庭批出遺產承辦證明,才可處理有關單位不同的保險賠償及津貼項目,但苦等逾月仍未獲批。法援署會安排循序漸進處理,由於涉及的申請眾多,可能需要較長時間去處理申請,一般而言,申請人正式提出民事法援申請日期起計3個月內完成審批工作。法援署所成立的特別專責組會就宏福苑居民及其他受影響人士的法援申請特事特辦,以便盡快處理人身傷亡索償、財產損失追討等相關事宜。
政府就宏福宛大火事件已全力援助,特事特辦了,但若事件牽涉到遺產、保險、賠償、法援等事宜,定要循法律情序處理,更不可以跨越底線。居所重置更是複雜,因二千多户的意願皆不全同,有户要居原址原屋、有户要居原址新屋、有户不要原址但要原區,有户要新居屋,有户要現成居屋,而且賠償問題更是複雜。要滿足所有居民的要求是不可能的事情,政府要有效地管理居民的期望。
政府的「一戶一社工」方法已是迅速地幫助災民解決問題。所謂「一户一社工」就是每一火災户口都有一位社會福利署的社工跟進,而社工也有三位公務員協助。這一組四人的公務員便是為災民提供一站式的災後援助服務。有公務員朋友義務參加這類羣組,曾為一位日本藉婦人提供服務。 此日婦沒有香港身份証,曾嫁與在宏福宛居住的香港人,在日本生了三個兒女,在日本的娘家居住及長大。日婦曾在港工作,但自丈夫去世後,便回居日本,每年只回港打理丈夫遺下的宏福宛單位。日婦不悉宏福宛大火事件,是鄰居告知她才回港辦理賠償事宜。
由於日婦人生路不熟,朋友連同社工便要到機場接機,送她往啓徳方艙安排住,所,協助她申請作為户主的200,000元援助,及協助她往人民入境事務署申請香港身份証。整整兩天的免費貼身服務是港府一羣公務員對宏福宛災民的到位援助,夫復何求!但朋友覺得災民多持仇視公務員的態度,覺得今次火災全是政府失職,要負上全責。相信日後的安置及賠償問題將會很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