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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0日 星期二

大埔宏福宛失竊

 




大埔宏福苑自去年11月大火後一直封鎖,大火已發生逾100日。有宏福苑居民最近報警晚上目睹宏昌閣、宏泰閣有單位亮起單位內光線晃動,狀似有人持電筒或類似照明進入,在一片漆黑的災場中尤其顯眼。,接獲舉報後,警方在現場發現在宏泰閣一單位進行加固工程三名男工人,形跡可疑 ,懷疑盜竊,調查期間在他們身上檢獲價值約9萬元的7件首飾,相信從三人負責加固的單位內盗取。警方跟進調查案件,已聯絡單位住戶,確認相關首飾為其個人物品。警方其後巡查三名被捕男子於宏福苑曾進行工程的單位,未有進一步發現,亦相信沒有其他同黨犯罪。



事件反映了現實的香港社會活着一些行為卑劣的人,他們為了個人的利益,便不惜以非法的手段佔有,全不理會對他人的傷害。 大埔宏福宛的災民己是悲慘的一羣,喪失了家園及家人,在待救贖期間,又遭這三贼在他們的傷口上撒鹽。雖然失物已尋回,但這三人的惡行應受到法庭的重罸及社會的批判。



這三名工人是很聰明的,能以工作的身份得悉有財物的户口以待日後下手,而且明瞭就算日後户主發現有财物損失,也難以證實事物的真偽,更難確實不是火災的消毀。偷窺事件在日後便難以立案!他們更知道日間因有工作人員出入難以下手,故便選擇在晚上行事。但他卻們忽畧了在資訉發達的香港,港人發現不妥的事情便告東張、傳媒或警方。 香港那有在晚上靠電筒工作的人,何不待日間才工作?



事件也反映了災場保安的漏洞。政府發言人說,現時所有進入宏福苑的工人,必須向警方登記資料和出示身份證,並交代工作性質和樓層等,亦要在警務人員陪同下才能夠進出大廈;工人進出時,警方亦會搜查是否有可疑物品。 政府高度關注事件,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已要求保安局聯同警方覆檢現行所有授權人士進出宏福苑的流程,引入加強措施,防止同類事故發生,保障居民的財產。





最有效防止同類事件再發生,就是儘快讓宏福苑居民返回單位查看及執拾財物。政府也宣件了今個月內會公布重返災難單位的詳情。

2026年2月25日 星期三

宏福宛重置方案

宏福苑(不包括宏志閣)長遠居住方案

宏福苑長遠居住方案計算方法時間表
方案一收取現金,自行作長遠居住安排未補地價單位每平方呎收購價8,000元、補地價單位10,500元期望第三季發放現金
方案二收取現金,透過「特設銷售計劃」,購買全新資助出售單位未補地價單位每平方呎收購價8,000元、補地價單位10,500元期望第三季發放現金;如業主6月30日前已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將獲安排首批優先揀樓;若在7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簽約,為第二批揀樓
方案三政府按相同業權收購價代業主在「特設銷售計劃」向房委會/房協購買全新資助出售單位業主獲發相等於單位價值的「樓換樓券」,若有差額,會以「多除少補」方式處理,即額外補足差額或收取差額如業主6月30日前已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將獲安排首批優先揀樓;若在7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簽約,為第二批揀樓





政府宣佈會收購宏福宛受火災影響的七座大廈,如果全部收購成功,收購價將是65億元。收購方案有三個:



收購業權方案一

政府提出,居民可收取現金,自行作長遠居住安排。未補地價單位每平方呎收購價8,000元、補地價單位10,500元,全部單位採用以上劃一標準計算。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期望第三季可發放現金。

收購業權方案二

政府提出,居民可收取現金,透過政府推出的「特設銷售計劃」,購買全新資助出售單位。如同方案一,未補地價單位每平方呎收購價8,000元、補地價單位10,500元,全部單位採用以上劃一標準計算,政府期望第三季發放現金。

「特設銷售計劃」主要提供房協及居屋單位供業主揀選,涉及10個項目、共3,900個單位。如業主630日前已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將獲安排首批優先揀樓;若在71日至831日期間簽約,為第二批揀樓。

收購業權方案三

政府按相同業權收購價代業主在「特設銷售計劃」向房委會/房協購買全新資助出售單位。業主將獲發相等於單位價值的「樓換樓券」,若有差額,會以「多除少補」方式處理,如業主選擇的單位價格較「可用金額」高,業主需額外補足差額;若選擇的單位價格較「可用金額」低,業主則可以收取相關差額。



政府目前傾向是拆卸7座物業,原址可做公園,或大埔或新界東需要的社區設施之用。現階段方案不適用於未被大火波及的宏志閣,除非居民達成高度一致性向政府出售業權。黃偉綸指,宏志閣仍有部分必要的維修和管理安排需要處理,但整體狀況可供居住,部分業主亦公開表明希望返回原本單位居住,基於尊重私有產權原則,目前政府收購業權方案暫不包括宏志閣。



房屋局長何永賢表示,政府將安排約100人的「解說專隊」,下月開始向居民介紹收購方案詳情,專隊來自不同部門包括勞福局、民青局、房屋局等,期望 3 2日開始運作相關熱線。



政府 1 月時陸續聯絡受火災影響的宏福苑業主,以問卷方式收集對長遠安置安排初步意願。結果共有 1975 人提交意見,超過八成人認為速度要快,47%希望原區安置,47%希望方案照顧到全體宏福苑業主。

對政府收購業權的意願,74%1458戶表示會考慮,14%表示未有決定,12%表示不會接受,包括9%表示只接受原址重建。

在願意考慮接受政府收購業權的1458名業主中,41% 接受現金或「樓換樓」、39% 只接受「樓換樓」收購,約 20%只接受現金收購。

另外,有 81% 業主表示需要政府提供資助房屋作長遠居所,約 19%表示接受現金後會自行作長遠居住安排。



政府提出的三個方案是不可能滿足所有宏福苑業主的要求,但已是以最快的時間

達到大部份業主的意願。災難居民對這政府造成的人禍雖有怨恨,但意外畢竟已

發生了,而政府事後的補償工作也到位、體貼及迅速,責任問題也要待調查報告

出爐後才跟進。相信這次火災,消房處長及房屋署長難辭其咎。


大部份市民皆接立政府提出的三個方案,但仍有少部份業主不滿,更有公開提出

四大訴求。 要小心這些有組織的反對聲音,是否有政治企圖打擊港府的威信及行

政主導權。要花解這些政治危機除了以國安法箝制外,最有效的法門就是速戰速

決,儘快和 critical mass 的業主完成長遠安置安排。 當大部份的業主已接受

重置安排後,少數的反對者也不會得到市民的同情及支持,雖然難免會有個别的

法庭訴訟。



 

2026年1月8日 星期四

大埔宏福苑大火跟進






埔宏福苑大火至今已個多月,有居民開始尋覓新居所、領取不同援助金以開展新生活。但有居民指,其妻子於大火中罹難,由於居所為妻子名下,需要法庭批出遺產承辦證明,才可處理有關單位不同的保險賠償及津貼項目,但苦等逾月仍未獲批。法援署會安排循序漸進處理,由於涉及的申請眾多,可能需要較長時間去處理申請,一般而言,請人正式提出民事法援申請日期起計3個月內完成審批工作。法援署所成立的特別專責組會就宏福苑居民及其他受影響人士的法援申請特事特辦,以便盡快處理人身傷亡索償、財產損失追討等相關事宜。

政府就宏福宛大火事件全力援助,特事特辦了,但若事件牽涉到遺產、保險、賠償、法援等事宜,定要循法律情序處理,不可以跨越底線。居所重置更是複雜,因二千多户的意願皆不全同,有户要居原址原屋、有户要居原址新屋、有户不要原址但要原區,有户要新居屋,有户要現成居屋,而且賠償問題更是複雜。要滿足所有居民的要求是不可能的事情,政府要有效地管理居民的期望。



政府的「一戶一社工」方法已是迅速地幫助災民解決問題。所謂「一户一社工」就是每一火災户口都有一位社會福利署的社工跟進,而社工也有三位公務員協助。這一組四人的公務員便是為災民提供一站式的災後援助服務。有公務員朋友義務參加這羣組,曾為一位日本藉婦人提供服務。 此日婦沒有香港身份証,曾嫁與在宏福宛居住的香港人,在日本生了三個兒女,在日本的娘家居住及長大。日婦曾在港工作,但自丈夫去世後,便回居日本,每年只回港打理丈夫遺下的宏福宛單位。日婦不悉宏福宛大火事件,是鄰居告知她回港辦理賠償事宜。



由於日婦人生路不熟,朋友連同社工便要到機場接機,送她往啓徳方艙安排住,所,協助她申請作為户主的200,000元援助,及協助她往人民入境事務署申請香港身份証。整整兩天的免費貼身服務是港府一羣公務員對宏福宛災民的到位援助,夫復何求!但朋友覺得災民多持仇視公務員的態度,覺得今次火災全是政府失職,要負上全責。相信日後的安置及賠償問題將會很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