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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5日 星期日

法律改革

 

最近法庭重判2019年黑暴徒,包括了以下的案件:

 

中大二號橋案兩名大專生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囚46個月及39個月另一名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罪成的大專生被判囚兩個月法官李慶年表示案發當日之前一天中大二號橋曾發生暴動在案發當日示威者企圖重奪二號橋的控制權某程度是有預謀參與人數曾超過100而暴動持續13分鐘對公眾和警員造成人身安全的危險若二號橋再被佔據會對公眾造成嚴重滋擾


中年倉務員在元朗被埋伏在附近的警員搜出藏有4枚汽油彈其工作貨倉亦被搜獲100公升汽油等,在區域法院被判5年監禁法官判刑時引述專家報告稱100公升汽油可製成300支汽油彈形容行為令人咋舌更指本案是區域法院中案情最嚴重的案件

 

港鐵沙田站爆發警民衝突兩男一女被裁定暴動襲警拒捕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共4罪罪成區域法院分別判囚12個月至39個月法官判刑時指暴動案情嚴重及惡劣考慮過往案例認為區分被告個人的行為無意義

 

不理解香港法庭審理緊急案件的情序,為何這些涉及暴動及社會安寧的案件要需二年才能審決,因此未能及時帶給香港社會阻嚇的訊息。這些審決若能在二年前便能迅速地完成,即可帶來合時的阻嚇作用,而2019年的黑暴也極可能會收斂,不致達到治安失控的局面。據報導,英國多年前曾發生騷動事件,但英國法庭在數星期內便緊急地處理了千多個案件,迅速控制局面,為事件降溫,重拾安定。 但香港的法庭卻不會在公眾假期辦工,更不會加工處理特發緊急案件,只是按官僚制度,朝九晚五因循工作,不會急市民所急,急事急辦! 

 

社會要求法改的聲音已引起極大的迴響及關注,但除了法援、量刑、法官委任等事宜外,改革也應包括法庭的效率及應變機制,以有效地應付社會特發事件。

2021年1月26日 星期二

司法改革


網上收到文宣,號召簽名支持香港司法的改革。  自己對一國兩制的持續可行總有懷疑,特別是關於司法的制度及精神,因香港司行的[寧縱無枉] 普通法與中國大陸的[寧枉無縱] 法制是南轅北轍。 1997年回歸後的50年過渡期是容許香港循序轉返中國大陸,故能享受高度自主及管治,但香港已是中國的一部分,2047年更是中國的一個港口,所有制度,包括司法制度,亦要和中國大陸連結及接軌。 隨着香港的淪落及混亂,中央也應趁機出手改革香港的司法制度了,包括法官的效忠、委任及監察。

 

近年經歷黑暴,香港社會對法官的判決標準不一有爭議,批評司法不公及獨大。  離任的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表示香港法官在處理案件時,需要按法律理據,以公平、公正方式處理,又指法官不會想被任何人的政治意見影響。他表示不反對改革司法機構,如有地方改善會跟進,但需要給予細節、理由及理據,認為不能只單純不喜歡法庭判決就指[法治已死]

 

對於[三權分立]原則,馬道立承認提及三權分立用字變成政治爭議,但強調自己只講法律不講政治,香港最需要有司法獨立,[基本法]中有3條條文強調香港有司法獨立,又重申自己立場一直不變,至於政治方面是否有變化他則不評論。

 

任何制度都不能墨守成規,出現問題就需要改革,香港現今殖民地時代的司法制是不合時宜了。 公道自在人心,司法是否公平公正,不少市民曾對改革司法機構提出充分理據,例如立法會曾就設立量刑委員會一事作研究報告及作具體建議,但馬道立只是對市民意見充耳不聞,不作改革。 從司法機構處理對法官的投訴方面,令人有感是司法獨大而非司法獨立,並非公平公正。法庭的效率也另人抨評。 2019年的暴動事件要在18個月後方在法庭處理,失却了法律的阻嚇作用。 多年前在英國暴亂事件,英國法庭日以繼夜在數星期內便審判了過千的案件。 香港的法庭是否太官僚化了,應學靈活變通,在緊急時期便要加時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