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珮被揭在灣仔逆線行車,她解釋當時趕時間開會,現場有消防車停泊工作,在肯定安全情況下駛進停車場。她事後發文「向廣大市民致歉」,承諾日後嚴謹端正遵守規則。陳家珮翌日到港島交通部錄口供,進入警署前再度道歉,「向全港市民,家珮再作出一個非常真誠嘅道歉,非常對唔住,做錯事會承認責任。」
新的[議員守則]對立法會議員行為操守訂明要求,包括須時刻注意個人言行等,如議員被投訴有不當行為,例如違反法律或議事規則等,會交由立法會監察委員會調查,並向立法會提交報告。如查明屬實,可按行為嚴重程度施加處分,共分為五級,輕則書面警告,重則可藉議案訓誡、譴責或暫停職務。陳家珮亦是立法會監察委員會的委員,其主席李慧琼指,委員會現階段暫時不會考慮調查及評論事件,會待執法機關的調查或法律程序完結後,才考慮有關事宜。
違例駕車不是什麼嚴重的不當行為,只要即時認錯及道歉,市民便會接受,不會窮追猛打。 但陳家珮犯了一個嚴重的態度問題,以為立法會議員可以橫行霸道,有法不依,將大陸的風氣强加香港社會。這是絕不能接受! 據現場市民報道,她當時在現場的態度很「寸」,所謂:「一朝得意、語無倫次」,狡辯稱:趕時間開會、道路是安全、只是一秒時間、只有10米的逆方向行路段。但市民的車 CAM 證實有30米以上的逆行路段,要花數秒時間方可通過。 而且立法會議員開會不是大晒,絕不可以漠視法律,違法違規的。
香港融入大灣區及內地是現實,但也帶來了不少制度、文化、傳統、習慣上的衝突及茅盾。所謂:學好難、學壞易。當「河水犯上了井水」,井水再難繼續清淨,視乎混濁情度可否能被接納了! 大陸官場的作風素來是權貴便代表可以橫行霸道、有法可以不依、違法可以脫罪。這星期在香港發生的鄭震生公務員及陳家珮立法會議員事件不就是反映了官場的腐敗風氣! 幸好,香港仍有新聞及言論自由,當不平事件被披露於媒界後,政府也要順從民意適當地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