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4日 星期五

陳方安生



社交場合中陳方安生對退休公務員憤慨地表示,前特首曾蔭權蒙羞了整個公務員體系 (put the whole civil service into disrepute) 他在任特首七年,尸位素餐,推高地價政策,停建資助公共房屋,縱容非法僭建和劏房,巴結權貴,貪圖小利。 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 ,其下屬政務司長許仕仁和廉政專員湯顯明也跟風,以他們的絕對權力謀取私人利益。 貪污事件曝光後,香港公務員建立的廉潔公正形象蕩然無存,使香港的法治精神更大陸化,更不知要多少時間方可重建廉政的形象。 卸任後的曾蔭權鮮在港露面,因有傳媒對他的貪懢形象仍窮追不捨,稍有機會便高調重提其醜聞。 據聞,他現居深圳,享受中央提供給退休領導人的福利。

 

陳太成立的[香港2020] ,提出了2017行政長官選舉方案,包括將提名委員會人數增至一千四百人; 取消區議會委員; 新增 317名分區提名委員; 廢除公司及團體票以個人票取代。 他們建議有十分之一提名委員會成員提名,就直接成為特首候選人,候選人數目不應設上限,但最多有十名。 這方案間接否定具争議性的公民提名,直接討論提名委員會的運作細節,雖然未得泛民政黨支持,但相信中央會以此踏實的方案作為基礎,討論2017政改的藍本。 以往陳太的言論予人有酸溜溜和抗衡中央的感覺,但今次她的建議是實際和具建設性,使各方可以在爭拗中尋得下臺階,在政改過程再踏一步。若如此,陳太則功德無量了。


提名方法及原則:
1)
具備《基本法》四十四條中所列的資格
2)
獲得十分一委員提名 (140人)(每名委員只能提名一人)
3)
提名人數上限是提委會總人數的兩成半 (25%/350)
4)
候選人人數不設限制


提名方法及原則:
1)
具備《基本法》四十四條中所列的資格
2)
獲得十分一委員提名 (140人)(每名委員只能提名一人)
3)
提名人數上限是提委會總人數的兩成半 (25%/350)
4)
候選人人數不設限制
提名方法及原則:
1)
具備《基本法》四十四條中所列的資格
2)
獲得十分一委員提名 (140人)(每名委員只能提名一人)
3)
提名人數上限是提委會總人數的兩成半 (25%/350)
4)
候選人人數不設限制

提名方法及原則:
1)
具備《基本法》四十四條中所列的資格
2)
獲得十分一委員提名 (140人)(每名委員只能提名一人)
3)
提名人數上限是提委會總人數的兩成半 (25%/350)
4)
候選人人數不設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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