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7日 星期三

電子用品的保用




 

自己對家庭電子產品如電視機、洗衣機、冷氣機、音樂器材、相機等皆不會在保養期後付費延續保用期,因保費高昂而且名牌產品損壞的機會不高。 三年多前購置桌上電腦時因選擇的牌子少,買了價格便宜的美國貨,但心知這牌子電腦的聲譽不佳,故花三百多元替產品添加三年硬件保養。 誰知買後數月後電腦軟件便陸續產生問題,要多次重置系統軟件,雖然電腦公司的顧客服務不錯,但也添加短暫不便;二年多後電腦間歇性自動停機,更換風扇等零件皆不能解決問題,公司惟將整塊線路板換丢,問題才得解決,電腦也如新機無異。 心中慶幸没有吝嗇這三百多元保用費,這次額外支出是物有所值。

 

昨年買了七百元的日本名牌鴻運風扇,雖然國產的同類產品祇需二、三百元,但仍買有信心保證的貴價產品。 在保用期間,風扇的轉動器產生雜聲,經兩次免費維修後問題仍在,費時失事,提貨再維修時,稍有微言,公司便將摩打和轉動齒輪換丢,雜聲也已消失,相信如没保用,維修費要四百元。 心中慶幸大公司的保用服務可放心。

 

旅行後名牌相機鏡頭壞了,因已過了兩年保用期,維修費用達四百元,稍低於每年的保用費。 心中開始思量究竟價值萬多元的相機需不需要置保用服務? 現今的電器/電子產品的耐用確是差了,因為科技日新月異,產品功能短期内便因過時而需更換,生產商也無需設計耐用的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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