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定慧寺事件雖仍待執法機構判斷是否有寺院人涉及違法行為,但已反映佛教欠缺一套嚴密的內部監管制度。尊子將佛教名句改為: [菩提本無樹,名鏡亦非台,若無你(釋智定) ,我(釋如智) 就好悲哀] ,雖屬攪笑,但兩僧人公然結婚,違反佛教戒律,胡作非為,令人嘩然。
香港法例不禁止僧侶結婚,亦難証明兩人是否假結婚,但出家人犯了色戒,理應被逐出寺院,問題是誰有權力將寺院主持驅走。 香港以往有名藝人廖鳳鳴和黃元申出家為僧侶,但後來還俗重回人間生活,卻罕有掛著和尚袍行婚禮的荒誕事情。
香港佛教聯會是本港最大的佛教領導組織,但其性質類似聯誼會,沒有法定權力干涉非會員寺院的事務,其會長釋智慧大師表明不會介入事件,更叫介入者不要滋事,以免敗壞佛家聲譽。換言之,任何寺院,只要註册成為有限公司,設立董事局,便可以獨自營辦寺院,再申請為慈善團體後向公眾籌集善款,自把自為,不受監控,變成獨立王國。
寺院主持除了犯上刑事,不能任團體的職務而退出寺院外,否則雖然違反了佛教操守規條,卻仍可以安座其位,無須遷出寺院。
有理由相信定慧寺事件非冰山一角,因廟寺收到的善款、辦法事酬金及支出等的帳目在沒有公開、被監管和被審計下,存有歪心的辦事人便可隨意揮霍和盜竊,更可做岀違反教義的事情。佛教寺院如此,教堂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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