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9日 星期六

公職人員的守則




曾參與今年三月「光復沙田」反水貨客示威的見習海關關員被海關革職。他月前在facebook留言,指部門有不明文規定,不搞老弱傷殘、嬰兒產婦,但他認為正正有人以嬰兒車等掩飾不法活動,因此自己會專搞這類人士。消息指,海關得知事件後曾去信予該名關員,指其facebook言論會導致市民誤解海關的執法標準,遂將之停職。林姓關員事後曾向工會查詢,但不得要領。

2014年佔中行動中有不少公務員參予,最高調的是港府救生員工會主席,他站在最前線衝擊警察的片段在電視曝光後,引起關注。經調查後,原來當時他正因病取假,但卻能參予激烈的反政府行動,因而接受了紀律處分。港府一向强調公務員是政治中立的, 以往首長級公務員、政務主任職系、新聞主任職系和警務人員是不容許參加遊行示威,更不能參予政治活動,但其他公務員郤可以市民身份表達自己的意見。 但自從不少退休高官如陳方安生、王永平等高調公開抨擊政府政策,更不惜打倒昨日的自己,很多現職公務員也參予激烈的政治活動,包括非法的集結、遊行和示威。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應强烈提醒和譴責這類非法行為,莫讓事態放任發酵下去。

既然你仍是政府的雇員,就應盡心盡力做好自己工作的本份,這是基本的處事原則,不滿的意見可經政府內部的諮詢架構反映,最終若然仍不能容忍政府的政策,便應考慮辭去公務員的職位。 同坐一條船,不應唱衰、破壞和弄沉它,應盡力維護它,這是基本的道德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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