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1日 星期四

以暴制暴


 

旺角在年初一深夜發生自前年佔中行動以來,最激烈的騷亂,本土派成員以支持阻街小販為藉口在旺角街道聚集,阻塞交通,挖起街道的路磚向警員投擲,並在多處地點縱火焚燒雜物及向警方掟火棒亦有人襲擊警車部份警員的盾牌損毀。一名交通警員在亞街老街拔槍,向天開兩槍示警,阻止暴徒襲擊同僚。警方指事件是暴徒有組織及預謀的行動警員多度施放胡椒噴劑,但未能控制場面。有四十四名警員受傷,亦有記者受傷。警方清晨增援,早上八時過後,場面方開始受控制。

春節期間警察對無牌小販多採容忍態度,但如熟食小販阻街而影響路人的安全,警察才干預。有小販朋友相告,小販和執法者在大時大節時已有默契,阻街不要太過份,如被驅趕則往人流較疏的地方擺賣,也可待執法者離開後再返原地擺檔。小販們衹是求財揾食,不會攪事破壞揾食場地,今次事件是滋事分子借題發揮。

 

電視畫面顯示,暴徒用自製武器襲擊警察,有記者路見不平,挺身保護臥地受傷的警員而被傷害。鏡頭所見,暴徒已非往年佔中的學生,而是目露凶光、四處縱火、拆卸路上磚塊作為攻擊警察武器的暴徒,行動已缺乏抗爭目的,旨在傷害警察、破壞香港的治安及挑戰香港的法治精神。 香港已縱容街頭抗爭暴力行動多時,導至前線警察飽受皮肉之苦及生命之危險,若在美國之民主、人權、自由之地, 當地警察必以暴制暴,防止暴力蔓延。香港現在已是暴亂形勢,望香港的法官及所謂泛民之士,支持警方以最有效的方法,制止暴亂擴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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