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2日 星期二

廉署的高層人事變動



 

對廉署出現多名高層人事變動,署理執行處首長達一年的李寶蘭離職,執行處處長丘樹春則接任執行處首長,何俊仁議員說,有人因為「唔識做」而被要求離開,有人則因為「識做」而獲「派糖」升職。他指接獲可靠消息表示,廉署早在一年多前已要求梁振英就UGL事件提供資料,但特首辦及相關部門至今仍未回覆。

熟識政府內部運作人士應知道政府官員的晉升可分為三種方法:如對其晉升能力沒有懐疑,無需再經考驗,則可直接晉升(direct promotion); 如對其晉升能力有懷疑,則可署理一段時間(6個月) ,以 考驗其能力方作出決定 (acting with a view to substantive promotion) ,署理期後可晉升也可回復其舊職位; 如覺其沒晉升能力,但短期內卻沒有適合人選替補空置的職位時,則可暫署理空出職位(acting for administrative convenience) 待新人到位,最常見的情形是上司放長假時。李寶蘭的署理任命是acting for administrative convenience,從不存在有晉升的機會,當事人也知道這是一套政府暨定的人事委聘制度。 局外人不會知道李寶蘭的工作能力,但要為廉署副專員,破案成功率是非晉升的唯一因素,還有行政能力、人際關係、領導才能、品行操守、社會生活圈子等等。今次李寶蘭事件被政治化了,矛頭又直指梁振英特首,總之現今香港社會的問題皆被泛民人士定為梁振英所為,情况如中國文化大革命,誓要鬥垮鬥臭梁振英,而非從制度上尋求解決方案。

廉署確存在管理階層接班的問題。 為了防止廉署擁特權而自成王國,如美國的FBI,廉署專員是不會自內部晉升,而是由從政府內部的官員委任,以平衡署內的權力分配,減低執行處的擁兵持大局面。 以往廉政專員多由政務官輪流擔任3年,對於執行處的運作及人事管理難能到位,更遑論制定接班人選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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