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5日 星期日

大學校長薪俸


8間資助大學2016/17年度的財務報告顯示理工大學的高層年薪俸連續3年榮登冠軍寶座最高達780萬元包括薪金約滿酬金/退休金計劃供款現金津貼房屋津貼個人所得旅費津貼及教育津貼等浸會大學也急增至735萬元 2017/18年度行政長官的薪金開支預算為約486萬元非實報實銷酬酢津貼開支預算約92萬元合計也只是578萬元教育局長的薪金約為400萬元大學校長的薪酬竟較教育局長及行政長官的高,實屬不合理。


香港的大學校長薪酬是非常高。世界聞名的牛津及劍橋大學校長年薪也只是三四百萬港元但香港的大學管理學生人數事務複雜度都遠遜兩間頂級大學故香港的大學校長是否物有所
回歸前港英政府將大學校長及教職員的薪酬和政府官員的薪酬掛勾:港大、中大、科大校長=D8;理大、城大校長=D7;浸大校長=D6;教授D1-D4,亦反映了大學間的管理複雜程度。 回歸後,大學校長及教職員的薪酬卻與政府官員的薪酬脫勾,只要財力容許,大學可以自訂高級教職員的薪酬,無需政府批許。這自由放任制度衍生了8個大學王國,各施各法,更出現肥上瘦下及人治的不公情况。

大學如是,政府全資擁有的NGO更猖獗。例如回歸前成立的市區重建局及積金局,其CEO薪酬是和政府D5D4官員的薪酬掛勾,但現今其薪酬已激增至700萬元,高越行政長官。更諷刺的是,這些NGO的高薪職員多由退休高官擔任,他們既可領長糧,又可支高薪,納稅人要付他們兩份人工。回歸前的港英政府是不容許退休公務員從公帑享雙重薪金,他們若在政府全資擁有的NGO繼續工作,其長俸便會被凍結。回歸後,健全的制度已被廢,人治的風格表露無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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