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5日 星期六

疊床架屋的政府架構

  

政府架構多年來被指臃腫,且被炮轟政出多門、權責不分,各界一直要求政府作重組或分拆,包括運輸及房屋局、發展局和食物及衞生局,當中政府雖曾提出重組運房局,惟至今仍未見動靜。政府昨表示自社會回復平定,是時候思考如何大刀闊斧重組政府架構。

 

今次政府架構重整可能不僅於此,或歷史性落實增設比局長高一級的副司長,令整個管治團隊由三層(司、局、處/署)變四層,「三司十三局」變「五司十五局」。港府管治團隊將進一步「擴容」,設立副政務司長和副財政司長,職級與薪酬低於律政司司長,高於政策局長,不過在實際職權方面與司長無異,同樣各分管若干政策局,權力不可謂不大。

 

回歸前,港府架構簡單有效,局長全是D8級的公務員,直接由司長管轄; 回歸後,董建華仿傚英國制度,建立了非公務員的問責局長,直接向特首負責,而司長只是統籌角色,局長還是要為其工作負上最終的責任。 原任職D8級的公務員則被轉名為常任秘書長,薪酬不變,但無需問責,立法會事宜皆由問責局長負責。 這局長問責制度使政府架構臃腫了,產生了一群D8級的尸位素餐公務員, 由於對外是局長負責,而且他們不受局長聘雇,故他們可以隱身於政府的制度內,只要奉行[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 的守則,便可尸位素餐地工作。

 

再加副政務司長及副財政司長職位是疊床架屋,既不能解决問責制度的問題,更使架構問題更冗贅,亦不能分擔局長的責任及權力。 政策上有問題,仍然是局長的責任,再加副司長只是加多一層上司,使官僚架構更為複雜,決策過程更被拖慢。 以往行政難行,是由於立法會的政治化,但現在政治障礙已被掃除,已不需要加添額外的決策層。

 

商界的組織架構很簡單, 奉行 delayering,而非層層疊疊,可以包容冗員。 還是較喜歡回歸前的簡單架構,新增的部長制度既昂貴及不實用,不能解決基本的問題。  為什麽 D8級的政府官員不能問責? 不能外聘?不能以合約形式被聘? 為什麼還需要這臃腫的額外問責官員架構? 現時立法會已無民主派拉布,如要增設副司長,最大困難反而是如何延攬夠份量人士入閣,估計又是從現任較資深的局長中拔擢升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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