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宣佈再制裁六名香港及內地官員,包括律政司司長林定國、駐港國安公署署長董經緯、警務處處長蕭澤頤等。今次並非美國第一次制裁中港官員,連同今次制裁行動,美國在 5 年內已制裁了港府官員數目已多達 17 名,包括了:
*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
*時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
*時任保安局局長李家超
*時任警務處處長鄧炳強
*警務處前處長盧偉聰 (據聞,他申請了豁免)
*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
*時任香港特區國安委秘書長陳國基
*港澳辦主任夏寶龍
*時任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
*時任中聯辦主任駱惠寧
*時任駐港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
*時任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
*時任警務處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
*時任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
*時任警務處國安處處長蔡展鵬
*時任警務處助理處長(國家安全)簡啟恩
*時任警務處助理處長(國家安全)江學禮。
針對香港狀況而對個別官員實施制裁行動,法律基礎源於美國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及[香港自治法]。
隨着[港區國安法]實施,美國在 2020 年 7 月宣布中止執行[美國-香港政策法],當時處於首個任期的美國總統特朗普,在
2020 年 7 月 14 日簽署[香港正常化總統行政命令] ,The President’s Executive Order on Hong Kong
Normalization,行政命令提及,美國的對港政策及關係,將會逐步「正常化」並與中國看齊,意味着香港將無法享有以往在各個範疇,例如關稅方面的優惠政策;另外行政命令亦指將會準備制裁破壞香港自治的中港官員。
港府官員對美國的制裁皆嗤之以鼻,但在現實生活上總有不便之處。制裁令包括禁止入境美國,但這限制沒有多大意義,因很多香港人已沒有興趣往美國旅遊,因美國境內治安差及欠文化景點。但禁止在 SWIFT系统內的銀行擁有户口則確是影響日常生活的財務安排。全世界的銀行,包括中國及香港的銀行,皆要以美元作國際上的商業交易貨幣,但銀行要成為美國的 SWIFT系統成員方可以美元交易,故銀行不會為被制裁的香港官員而放棄 SWIFT系統。現實上,這些被制裁的官員是不能擁有香港銀行的户口,只能以現金操作,每月的工資也只能收現金,轉存放在他人的銀行户口內。
美國制裁對象應是在位的有關政策之政府官員,故當官員調職或退休,理應制裁便要撤銷,因制裁非針對個人而是針對施政官員。但似乎現實非如此!美國的制裁是針對個人,因人而施,而且是無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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