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8日 星期一

高級官員責任制

 


 

政府正研究高級官員責任制」。政治任命的局長等官員是要負上被問責的承擔,但公務員卻無需為其過失負上責任而辭職。公務員除非是犯上嚴重的刑事案或危害政府的行為,總是不會被解僱的,故種下了「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意識形態。以常任秘書長(D8)為例,雖然這級別是公務員體制中最高級的官員但卻可以全不露面因日常運作是部門署長負責而政策層面則是局長負責常秘職位是没有實權可有可無的統籌角色

 

 

公務員隊伍中常現因循問題但公務員隊伍龐大現時高層公務員已是最願意配合政府工作若未能推動中下層的工作動力根本無法改變現時的問題 換人是不能解決基本問題的定要檢視目前的職效評核及指標制度改變考勤文化及聘任制度公務員為什麽可以尸位素餐不可能被撤職局長要負上問責的使命為什麽薪高的常秘及署長可以有錯誤也可以繼續在位無需受罸或問責 不少問責官員都不能駕馭公務員反而要依賴一羣非問責的公務員弄至政府內部有如一盤散沙全沒協調問責局長有你的政策常秘有我的對策。

 

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在報章撰文指出,成也官僚,敗也官僚。改革官僚最終仍需透過官僚去落實,要爭取其認同,避免對立分化。把改革基因植入體制深處,涉及行為文化和生態上的長遠改造。他認為重啟公營部門特別是公務員改革,應吸取過去及他地經驗,並避免戰線過長、張力過大。改革目標可放在聚人才、求績效、靈活開放、擇優提拔及權責相稱,進程由淺入深。在權責相稱方面,他認為應為中高層公務員「充權」,強化首長級(尤其D2層)的權責,使有發揮空間,並重視部門首長地位,不動輒由司局長出頭。儘管整合政府達致一體化十分重要,排除跨部門拖拉,但也需鼓勵擔當,避免事事靠最高層統籌拍板,致過於中心化、層級臃腫及權責上推。

 

很同意張炳良的觀點,因這是他從局長職位時期所體驗出來的。在任局長期間,張炳良是較為被市民接納但礙於其尊業範疇缺乏工程技術的知識和經驗未能全面把握事件真相衹能信賴下屬的意見和評估而作出決定高鐵超支事件他衹能重覆轉發港鐵的失準報告而沒專業知識自行評估引起立法會重覆的不滿甚至有議員要求忍痛停建高鐵水含鉛事件更是方寸大亂張局長是文官缺乏水務工程的技術知識和經驗在時間緊迫下未能明瞭事件背境而作出不正確的公衆報道引起不滿唯有重覆的道歉當時,如果有專業知識的部門首長親自解䆁事件,問题可能不會惡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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