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4日 星期二

性別歧視?



林鄭月娥說正積極籌組下屆政府問責團隊,承認三司十三局難以由過半數女性官員出任,強調會繼續物色合適人士參加管治團隊,社會往往期望問責班子要有一定公職經驗,這些符合條件的人士實在不多。 林鄭冀招納過半數的女性局長官員的言論是言重了,更可被標籤為歧視男性的公開宣言,是否有違反平等機會委員會的宗旨? 平機會是監察社會有沒有性別、殘疾、家庭崗位及種族歧視的情况,但以往的性別歧視個案全是針對女性,不知道男性被歧視是否也違法?委任政府局長職位是以能力及經驗為招聘條件,性别非考慮因素,如林鄭要預設女性為優先條件,是否違背了她的[有能者居之] 的用人唯材之原則。

男性體格較女性健碩,故在人類歷史中擔當出外覓食及粗重工作,而女性則當持家及哺養兒女的任務。 中國是農業社會,需要大量勞力耕耘和打獵,故造成了[男主外、女主內] 的家庭分工,使社會能和諧地共存了數千年。 上世紀中美國的婦解分子策動了女性優越運動,鼓吹女權至上的精神,但經歷了半個世紀,美國社會當權者仍以男性為主,因畢竟女性的母愛天性使她們更熱愛其家庭而怠慢其事業。 相信在現今的經濟、倫理環境下,要刻意製造女權至上的架構還是超乎現實。

無庸置疑,現今香港婦女的工作及經濟能力不遜於男士。 最近發覺居處的鄰居有數户的男士已改轉家庭地位為[住家男人] ,而妻子則在外謀生為一家的經濟支柱。 環顧現今特區政府,新入職的政務主任及行政主任多為女性,而現職的常任秘書長也有4成是女性,故相信在5年後,常任秘書長將會有5成是女性,無需在政策上作傾斜的催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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