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0日 星期五

遺失皮包




報載有人在馬鞍山泥涌遺失腰包,內裏放有一部iPhoneX手機及6千元利是現金,遍尋不獲,但事隔一個半月後,竟有女士主動聯絡事主歸還,原來是女士家中長者拾到腰包後帶回家中,但記性不好忘記了,稍後家人執屋時方發覺,便立即聯繫事主歸還所有物品。 失物事主是超好運,因這樣好心的香港人實屬鳳毛麟角。

月前,美孚朋友在早上8時往巴士站途中遺失了皮包,內有身分證、信用卡、現金千多元、會員證、八達通等。 朋友重返步行路線也不能尋獲失物,隨即報警及報失信用卡,尚幸信用卡沒被使用,只損失了現金及八達通,但補回所有遺失的證件要花時間和精力。 朋友卻沒有搜尋沿途的垃圾桶,因有機會可在桶內拾回失物。

好心人若拾得皮包,多交往警署或聯絡事主歸還物品,但好心人若沒空暇時間,則多放進郵筒,待郵局職員聯絡警署處理。 但放失物於郵筒非最妥善的歸還方法,因沒有郵政署的收條,有貪念的郵局職員可任意據失物為己有,失主也無從得曉。 相反地,非好心人若拾得皮包,多只取現金,其他物品則被棄置垃圾桶內。 當然,不法之徒若拾得皮包,則會碌爆信用卡及盜用身分資料進行犯罪活動。 朋友相信是碰上了非好心人,因至今尚未發覺有罪行發生。

覺得以前香港較多好心人,若不慎遺失了手機,撥手機號碼便可聯絡上拾手機者,商討歸還手機程序。 現今,他人若拾得手機, 即據為己有,或變賣或私用,並棄置手機SIM 卡,使失主無從追尋。 懷念香港以前較有人情味及樸實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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