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被北京大學拒絕訪問,而大律師公會過去亦有會員到北京大學義務任教,他們同樣收到校方電話拒絕二人訪問,亦沒有解釋原因。戴啟思已致函北大對事件表示失望,同時提出會暫停大律師公會在北大的普通法課程。負責籌辦有關課程的北大法學院教授強世功就指,今年沒有舉辦畢業典禮,不存在拒絕戴啟思等人到北京,對大律師公會沒有溝通就決定終止合作,感到奇怪和遺憾,將來能否延續合作,要取決公會的態度。
戴啟思自從當選大律師公會主席後,將公會政治化,而且專撐黃絲及港獨派,北大恐怕這些黃絲大狀在教書過程,向北京大學學生洗腦,灌輸一套大陸不能接受的理論及價值觀,故拒絕他們公開發言。 香港擁有不少經驗豐富及不攪破壞分裂的大狀,他們也可以往北大任教,無需現任大律師公會的泛民委員參予。回歸已21年,內地已培育了足夠的專業人材,再不需全倚頼北上的香港專業人員,會計師如此,律師也如此。形勢比人强,內地會大力打壓、杯葛及抵制支持港獨及泛民時激進人士。
5年前的佔中運動顯露及浮現了一群在港支持假民主及港獨的泛民人士,特别是教育界及法律界的專業人員,他們以追求其心目中的理想或自由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力為藉口而肆意作出違法的行為,鼓吹[違法達義]的口號,鼓勵他人犯法。這些大狀律師公然蔑視法律,不但拒絕承認其違法行為有錯,更視之為光榮及值得感到自豪的行為。該些傲慢和自以為是的想法,不幸對部份年輕人造成影響,導致他們在集會、遊行或示威行動時隨意作出破壞公共秩序及公眾安寧的行為。更不幸的是,法官也多是持外國護照之泛民人士,其判決當偏袒犯案的泛民人士。
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黃之鋒和羅冠聰投訴其兩成員在內地被國安拘留及盤問事件,但不公開兩成員的名字。這些低級的毀謗手法如無人証、無物証的指控,如莫須有的判形,令人反感,較民主黨林會員的被釘大髀之控訴更為嘔心及醜陋。 這類小學雞行為反映了這群無知、無智慧、嘩眾取寵之港獨人士的窮途末路境況。話雖如此,香港眾志仍有一群擁躉,在今年的71遊行運動中也獨力籌得了$530,000,還有不斷的美國及台灣捐獻及支持。內地最忌這類有外國勢力支持的港獨分子,可見將有更强硬的手段出現。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