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4日 星期四

公務員合作社樓宇重建




據報導,林鄭特首在2018年的施政佈告中會提出將公務員合作社樓宇的重建計劃交予市區重建局,因房協這些年來未能執行這任務,而市建局卻可引用[收回土地] 的法定權力以執行市區重建的任務。

20155月梁振英政府提出由房協重建公務員合作社樓宇的計劃模式房協以需求主導方式在不虧蝕下由業主提出申請而業主必須在合理時間齊集100%業主同意地盤面積不少於1萬呎房協才會代繳2/3的補地價並以市價或略高於市價10%收購房協會容許重建合作社的有關業主以綠表資格購買房協二手單位,合作社重建後會建居屋發售最快2019年預售,2022年落成。當時我在自己的blog中指出:政府的提議必不成事…………  首先要全部業主同意是極難完成,年老居住低層的業主基於方便、習慣、熟絡、懶動等合理原因堅持不重建………… 其次是有關業主只可申請房協的二手單位,是舊單位而且數量有限,選擇不多  梁振英政府出手之低,相信是考慮到這群公務員已以低價享有半世紀的優質住宅,廣大市民已有微言,而且重建時房協又代繳補地價,故便提出不會被公眾認為是條件優惠的雞肋建議

3年多來的發展,土地仍是大量短缺,房協亦未能開展重建公務員合作社樓宇,故林鄭特首便要另覓途徑以發展這罕貴的市區龐大土地資源。但忠告政府不要濫用[收回土地作發展用途] 的法定權力,因市區內仍有大量的舊樓宇供收回發展,而公務員合作社樓宇的建築狀况仍較佳,無需即時收回重建。政府若强硬收回這批公務員合作社作土地發展,必引起司法訴訟及民間强烈的迴響,忠於政府的公務員團體也會羣起抗爭,以保障市民的土地使用權。


市建局可循現行的商業模式重建和發售公務員合作社樓宇,在獲得80%的業主同意後便可取得發展權,寶翠園便是成功的重建例子。 當然,市建局要以經濟誘因吸引樓宇業主參與重建計劃,包括舊樓換新樓、建築期內租金津貼、現金特惠津貼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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