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1日 星期四

公務員的立場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在一個電台節目指,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公務員考慮問題時不可只考慮特區,更不可與內地抗拒及敵視態度,政策要思考對自身及國家發展影響,才可發揮一國兩制優勢。他舉例指,大灣區、個人遊、港區國安法、國歌法等牽涉內地和香港的政策,不能單從特區本位出發他強調此政策並非新事物,是不言而

既非新事物,為何港府可以在回歸後的23年來可以容忍公務員公然參予反政府、反中國、破壞治安、黑暴的活動? 一定是港府領導人接納、包容、縱容、默許這些反中反港的行為。 試想如果是私人機構,怎會容許其僱員唱衰、破壞、堵塞、危害其產品及服務? 既是同坐一條船,便應執行和維護船主定下的方針和目標,如不認同,則可跳船另謀高就,怎可支公帑而作反政府的行為? 港府內充斥着反中反港的偽公務員,消防員、入境事務署、香港海關、香港電台、新聞處、律政署、教育局、社會福利署、懲教署等等,其職員的不當行為卻沒被嚴懲。

聶德權的一番話相信是[說過便算] ,得個講字,只求交差,不會嚴懲犯例的公務員。也難怪,港府的高級官員皆是在英國殖民地制度下培育出的政務官,思想仍潛伏着恐共護英的理念,故包容這類偽民主自由的活動。 但經歷了作年的黑暴恐佈活動,中央被迫出手定立港安法以遏制港獨行動,這些港府官員也被迫要配合發言了。

港區人大代表、行政會議成員葉國謙,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本港公務員同時是國家公務員的雙重身份並無問題;香港有言論自由,公務員可以用個人身份,批評特區政府,甚至罵中共,但如果以公務員身份批評政府,就是違反[公務員守則] 。不同意葉國謙的意見。 是不是公務員在辦公時間外便可恣意作反中亂港的行為,而不需負上責任? 食得鹹魚抵得渴,身為公務員,便要時刻維護公務員的使命和理念,不能作[雙面人] ,作[人格分裂] 的行為。

聶德權認為引入公務員宣誓制度,是代表認真看待公務員責任,至於日後會否[DQ]公務員,他指不要每次都用這個方法,形容是大家不想見到的事。 現今180萬的公務員在入職時是不需要宣誓效忠,港府是不能隨意更改雇傭條件,加入宣誓制度。 宣誓制度只可適合許新招聘的公務員,但以每年新增3000名公務員為例,26年後的2047年也只有78,000位有宣誓效忠的公務員,約佔總體的40%,沒有實質上的意義,反而會製造公務員間的分化及猜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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