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諮詢全體議員,建議對行為不檢的議員增加罰則。 諮詢文件指,議員在立法會、全委會或任何委員會的會議上,行為極不檢點,會被命令立即退席之外,立法會代理主席亦可以動議一項不容辯論亦不容修正的議案,以供立法會決定暫停有關議員職務。 文件建議參考英國下議院做法,同一任期內首次通過暫停職務議案,議員會被暫停職務一星期,其後逐步遞增;亦會按比例扣起酬金、津貼等。
自己以往不斷質疑立法會議員的考勤制度。他們既然是受公帑支付薪酬,他們便應在工作期間服務市民,無故的缺席便是曠職,沒有負出便沒權接受酬金,長時間的缺席更是瀆職,沒有擔當議員的基本責任,更應沒有資格再任議員。有笑話指全球最筍的工作便是出任香港立法會的議員,因可以無需工作便可穩賺二百萬元年薪,再加約滿酬金、醫療、辦公室、停車位等福利,其政府僱主亦不可以解僱其職位。
回歸後立法會議員的質素下降,多缺乏涵養、品德、氣質及大智,又多濫竽充數之徒。
梁國雄每早開會必故意鬧事被趕出會議廳,整天便空岀來辦其私事;李國寶每天逢[三點不露]
,使立法會缺少了金融業界的聲音;泛民議員的故意缺席拉布手法,癱瘓了立法會,擔擱了民生事務。 建制派議員以往曾試圖加入行為不檢的懲罰機制,但被泛民議員反對,難以成事,但現今在泛民議員的缺席下,此項紀律機制的建議應可通過,把立法會重整為有紀律、有規則、有效率、有權威、有公信力的法定機構。
紀律不應只針對考勤,亦應包括言語不當、行為不檢、服飾及外觀等等。
立法會如能通過這建議,區議會也應跟隨,建立一套類似的記律機制。
1 則留言:
立法會終於做回正確的事了,這正像在大學裏要立例不可遲到早退、穿整齊清潔校服、對老師要有禮貌等等,這些根本一早應該在家中當孩子未長大前由家長教導,為什麼這些議員會變成咁?這貿待給社會學家、教育家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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