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油麻地彌敦道,發覺[泰林] 電器行的巨型招牌仍然存在,橫垮近半彌敦道,但電器行宣佈破產清盤近七年,其資產物業包括其大廈招牌則被凍結,不能拆卸或遷徙, 相信清盤的法律情序複雜,非外人能了解。 清盤期間[泰林] 應不會為其被封閉的物業續購第三者意外保險,但若其招牌意外倒下導致人物損傷,責任應由誰負責?
[泰林]清盤後所賸餘資金已不足夠繳附員工和銀行的欠款,更遑論要支負額外的第三者意外賠償,不知道現時的法例有沒有保障公司清盤期間產生的意外,如沒有,應否要立法填補這漏洞?
舊區如深水埔、旺角和灣仔常見有破爛商店招牌懸掛路旁,但這些商店已結業多年,再不能聯絡上其店東拆掉過時的招牌,以避免意外發生,責任便轉承到屋宇署要利用公帑拆掉即時危險的招牌。 但仍有大量的破舊招牌待清拆,路旁有如滿佈計時炸彈,不知何時那個爛招牌會墮下產生意外,而且要納稅人資助商店拆卸其招牌是不公義的事。
十多年前政府已提議立法管理路邊的招牌,包括商店要聘用認許專業人仕向屋宇署申請安裝招牌,申請費亦包括拆卸招牌的保證金,恐防商戶結業後一走了之,懶理舊招牌。立法會沒有通過這法案,因商界的議員擔心生意成本加重後影響營商環境。
要通過這法案相信要經歷一次大災難,有過時招牌塌下導致多人死亡,引致社會迴響,壓迫政府立例管制。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