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7日 星期三

檢討廉政公署條例




[誰帶頭摧毀廉署和法治] 的論壇中回歸前擔任總督特派廉政專員的施百偉(Bertrand de Sperville 1993-1996)表示[廉政公署條例]廉政專員受行政長官指示及管轄因為廉署成立初期港督憂慮廉署權力過大希望制衡機構的權力但相關條文現已不合時宜應進行修改陰謀論者會將事件政治化指外國勢力借前退休英藉官員打擊梁振英政府的威信和自主但如客觀審核施百偉的言論應肯定其中立公道正直不阿不偏不倚的性格建議實際及有建設性而非政治化

對於廉署近日的連串人事變動施百偉不認同廉政專員白韞六需要下台他指出自己已離開香港20無法評論白韞六及今日香港發生的事又指李寶蘭署任執行處首長一年多後被取消署任並非不尋常為了方便行政署任時間可以很長他稱自己也曾擔任署理法律專員超過一年但最終沒有正式就任他信任港府的一套健存及行之有效的人事委任制度不過現時廉署條例並無列明廉政專員的任期以及受聘細則他認為有需要檢討

施百偉指雖然過往規定[廉政專員一直在受行政長官管轄下]處理廉政公署的行政事務]擁有相當大的權力但因過往歷任港督或行政長官會自我約束以及因應情況運用權力得宜令規定能一直得以沿用他引述在任廉政專員時曾解僱徐家傑,但當時的總督並沒有插手干涉。不過現時隨時間以及環境變遷施認為有必要修訂條例其中一項包括刪除廉政公署條例中,「符合行政長官命令及受行政長官管轄的字眼  因他認為負責不應包括聽從行政長官的命令或受制於某人以梁振英的持權自重性格,肯定會干涉廉署調查其個人收受商業買賣款項的事件,其女兒的機場事件便清楚反映其私心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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