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4日 星期三

悉尼運輸制度




今年回悉尼要更新駕駛執照,發覺以往的RTA政府部門已被取締了,在旺市的商業大廈新設了Service Centre為市民辦理車牌及駕駛執照事宜。 新中心地方寬敞,交通方便,設施現代化,職員和藹可親,辦事效率高,全沒官僚風格,奉行以客為尊的服務態度,完成手續後更被要求填上一份電子化的Customer Satisfaction Survey  相信這措施又是悉尼政府將其服務私有化的另一項目,不知道成本是否增加了,但服務水平肯定是提高了。  5年期的牌費是178澳元,但由於以往10年沒有犯交通規例而被扣分,故牌費減半,即89澳元,作為小心駕駛的獎勵。 其實這10年來没有在澳洲駕車,故怎會有駕車犯例的記錄! 又是傳統公務員的工作思維: 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
澳洲政府在服務私有化的取向較香港政府積極及主動。 就以申請入境簽証及稅務問題諮詢等服務為例,澳洲政府已外判予指定的機構代辦,但香港政府不會下放法例賦予的權力,恐防外判商稍有差池,港府仍要負上最终的責任。
今年悉尼的集體運輸系統已全面實施OPAL card 的車票制度,車站已沒有售票站,只有OPAL card的增值服務。 OPAL card 類似香港的八達通增值咭,但車站不會販賣OPAL card,市民要在附近的News Agent 預先購買。 遊客則可在車站的自動賣票機買單程車票,但只能用pay cashcredit card,故不少遊客埋怨這 user unfriendly 的票務糸統。  以往購長程火車票可在火車站即場辦妥,但現在由於車站已没有票務站,市民要在網上購票,後在郵局取票。這套為了節省員工數目的票務系統,卻帶來乘客不需要的煩擾,是否物有所值,悉尼政府應認真覆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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