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報章刊登有善信在鴨脷洲碼頭以2千多元購買活海產,即時在岸邊放生,除了常見的螃蟹外,連數量稀少的[活化石] 馬蹄蟹亦被亂拋入海中放生。近年流行放生祈福,有海鮮檔兼營放生服務,顧客可自行揀選海鮮放生,更可安排包船出海進行放生活動。曾目睹在香港仔水塘區有道士帶領十多位善信放生多籮的麻雀及田雞,年幼時祖母在生日時也購買麻雀在家中騎樓放生。
放生,為一種將被人類捕捉及可能被宰殺的動物放歸大自然的行為。在佛教流行地區、儒家文化圈及道教傳統中,都有此習俗,被視為一種美德,經常被作為日常生活與宗教儀式的一部份。信徒認為放生可以增進修養,並且增加福德。在香港,現行法例沒有禁止放生活動,但若活動涉及虐待動物行為,則可被控虐畜罪。在一些國家,隨意放生動物可能涉嫌違法,因不當的放生活動違反生態學及生物適應能力等,已經造成虐待動物、破壞生態及公共危險的後果。
佛教有六種修行的法門(六度) ,即布施、持戒、忍辱、精進、襌定、般若,可以從生死苦惱此岸得度到涅盤安樂彼岸。 持戒即戒[殺、盗、淫、妄、酒]
。戒殺生能度毀犯,除不殺生外,更應阻止生物被殺害,特别是長壽的龜及大魚,因而有善眾購被漁民捕獲的巨魚及大龜放生。佛教星雲大師曾說:現今的[放生] 實是[放死] ,因購買的海產皆是在漁排長大,靠漁民飼養,已喪失了覓食的求生功能,現一旦被遺棄海中,肯定不能適應大自然的生活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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