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房協揭露其公屋租戶有千萬豪宅業主,更有富戶是擁有30幅土地的大地主。論財力,這類超級富戶應毋須住公屋,但仍然留戀這基層的社會福利,究其原因,應有以下五誘因:
1. 風水屋。 富豪在公屋發跡,認為這間是風水屋,故千方百計保留。
2. 祖屋。 父母生時同住,死後便保留作為紀念親人之地方。
3. 罕貴。房協單位的位置罕貴及方便,即使支付市值租金仍物有所值,同樣租金在同區亦難以租到面積相若的單位。
4.
懶理。覺得自己較相識的有錢朋友中算窮,亦深信房協屋邨有很多隱形富戶,自己只是其中之一。
5. 貪婪。 自私,缺公民意識。
房協在1948年成立,是一個非政府、非牟利法定機構,由政府撥款撥地、房協推行方式,興建公營房屋項目。至於房署則屬於政府部門,支援房委會推行公營房屋政策。房協住户的入息審核較房署住户寬鬆,故住户的經濟環境較佳,管理上也較順利。更有理由相信房協存在不少富户。
半世紀以來,不少深入民心的精品式公屋都出自房協手筆,包括1975-76年入伙的大坑勵德邨 (位置、圓筒形設計及單位享有的景觀,今時今日仍是本港「公屋王」之一) ;荔景祖堯邨及沙田乙明邨 (配套上破天荒配置游泳池),1984-86年入伙的西貢對面海邨(低密度式設計,中式建築元素,海濱景觀) 。
房署的富户政策已推行經年,但雷聲大、雨聲小,成效不顯著。房協更是尸位素餐,富户政策是紙上口號,敷衍了事。 李家超是警隊出身,重視成果,實事求事,自上任特首後,雷厲風行,施政屢見其功,大力執行富户政策後,房署即回收了五千個單位予更有需要的人士。 但房協只回收了十多個單位,是否是冰山一角!
房協的「大地主」富户,據報持有土地部分位於新界,部分更位置偏遠。新界鄉郊不乏這類地主,他們可能是與親友聯名持有農地,部分農地處於租不出、賣不出的閒置狀態,甚至聽過有地主嫌交差餉地租貴又麻煩,最終荒地被政府收回。假如該名「大地主」手握30幅土地大部分是這類閒置農地,「大地主」或會認為自己何富之有,結果繼續任由公屋單位空置。當然富戶如何判斷自己財富多寡是其自由,只要超出資產上限理應交回單位。房協要加倍努力,主動出擊發掘閒置公屋單位,令輪候公屋人士更快上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