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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30日 星期五

房協富户

 






 

最近房協揭露其公屋租戶有千萬豪宅業主,更有富戶是擁有30幅土地的大地主。論財力,這類超級富戶應毋須住公屋,但仍然留戀這基層的社會福利,究其原因,應有以下五誘因:

1.     風水屋 富豪在公屋發跡,認為這間是風水屋,故千方百計保留。

2.     祖屋 父母生時同住,死後便保留作為紀念親人之地方。

3.     罕貴。房協單位的位置罕貴及方便,即使支付市值租金仍物有所值,同樣租金在同區亦難以租到面積相若的單位。

4.     懶理覺得自己較相識的有錢朋友中算窮,亦深信房協屋邨有很多隱形富戶,自己只是其中之一。

5.  貪婪。 自私,缺公民意識。

 

房協在1948年成立,是一個非政府、非牟利法定機構,由政府撥款撥地、房協推行方式,興建公營房屋項目。至於房署則屬於政府部門,支援房委會推行公營房屋政策。房協住户的入息審核較房署住户寬鬆,故住户的經濟環境較佳,管理上也較順利。更有理由相信房協存在不少富户。

 

 

半世紀以來,不少深入民心的精品式公屋都出自房協手筆,包括1975-76年入伙的大坑勵德邨 (位置、圓筒形設計及單位享有的景觀,今時今日仍是本港「公屋王」之一) 荔景祖堯邨沙田乙明邨 (配套上破天荒配置游泳池)1984-86年入伙的西貢對面海邨(低密度式設計,中式建築元素,海濱景觀)

 

房署的富户政策已推行經年,但雷聲大、雨聲小,成效不顯著。房協更是尸位素餐,富户政策是紙上口號,敷衍了事。 李家超是警隊出身,重視成果,實事求事,自上任特首後,雷厲風行,施政屢見其功,大力執行富户政策後,房署即回收了五千個單位予更有需要的人士。 但房協只回收了十多個單位,是否是冰山一角!

 

房協的「大地主」富户,據報持有土地部分位於新界,部分更位置偏遠。新界鄉郊不乏這類地主,他們可能是與親友聯名持有農地,部分農地處於租不出、賣不出的閒置狀態,甚至聽過有地主嫌交差餉地租貴又麻煩,最終荒地被政府收回。假如該名「大地主」手握30幅土地大部分是這類閒置農地,「大地主」或會認為自己何富之有,結果繼續任由公屋單位空置。當然富戶如何判斷自己財富多寡是其自由,只要超出資產上限理應交回單位。房協要加倍努力,主動出擊發掘閒置公屋單位,令輪候公屋人士更快上樓。

 

2023年7月18日 星期二

大坑西新邨重建

 



 

1952年九龍仔木屋區發生大火,燒毁大坑西邨現址名為「光民村」的寮屋區。港府其後在現時南山邨的南面部份,及大坑西新邨的位置興建光民村平房區。1961年,光民村第三至五區清拆,政府以特惠地價批出土地予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平民屋宇)興建大坑西邨,安置當年受大坑西徙置區清拆計劃影響的租戶。大坑西新邨在1965年落成至今,與一般香港公共屋邨有別,屬於「私人屋邨」,並非由香港房屋委員會或香港房屋協會興建及管理,而是由平民屋宇興建及管理資料顯示,現時平民屋宇的董事包括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前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及恒基地產主席李兆基。雖然業權及管理屬於私人房屋,但其本意是為低收入人士提供居所。

 

經過數十年,大坑西新邨已經非常殘舊,邨內樓宇均不設升降機,居民長者甚多,沒有升降機異常不便,衛生設備亦不理想。早於20146月,平民屋宇董事之一、恒基地產主席李兆基表示考慮捐出地皮,將其重建為提供5,000伙的青年居屋單位。 經過達十年的諮詢、探討、商議、談判及互諒互讓,大坑西新邨重建的重建計劃終達成協議。 平民屋宇宣布,決定將簽署法律文件的日期,從原先 8 3 日提前至 7 20 日,以回應部分租戶希望及早簽署接受重建安排的法律文件及獲發放第一期津貼。另外,為方便租戶完成宣誓手續,平民屋宇亦將於720日起,定期安排合法監誓人駐邨辦理宣誓事宜,方便長者租戶可足不出邨完成法律程序。

 

平民屋宇表示,今次提出的租戶支援及回遷安排「合情、合理」,能夠滿足大部分合資格大坑西新邨租戶的需要。平民屋宇一直與政府保持溝通,明白公共房屋是社會寶貴資源,必須公平善用及合理編配予真正有需要人士。為確保對現時公屋輪候冊上的人士公平,不適宜動用公共資源安置有關大坑西新邨租戶。平民屋宇又指,現有大坑西新邨重建方案完成後可大幅改善居民生活環境,同時釋放珍貴土地資源;不但提供逾 3,300 個單位,較現時增加逾一倍,更提供休憩平台花園、安老院舍暨長者日間護理中心、商舖及幼稚園等,為租戶、有置業需求的市民及社區締造三贏方案。

 

此外,平民屋宇亦安排了租戶參觀錦田「博愛江夏圍村」及位於錦上路港鐵站旁正在興建的「恒莆新苑」,反應十分正面,部分租戶亦已經初步表達有意申請。

 

大坑西的重建計劃相信是港府將來的土地重建模式,可說是多贏方案,值得一讚。首先大坑西新邨佔地廣,但樓宇殘舊,拆卸重建等於在原地提供3300單位,其中1300個單位留給現居大坑西新邨的居民作廉租屋,他們先收到逾80萬的租金和搬遷津貼,未來幾年可在外租樓住,也可選擇租過渡房屋,租金更便宜,數年後就可入住全新單位,大大改善居環境,因此99%的居民都接受了搬遷安排。

其餘的單位則列為首次置業單位,由市區重建局管理,未來會公開發售,以滿足市民對首置房屋的需要。 房屋署也不需要尋出公共屋邨單位以安置大坑西新邨原居民,避免了影響在公屋輪候册上的人士。

 

 

2022年8月21日 星期日

粉嶺高球場建屋

 


港府計劃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部份土地以興建逾1.2萬個公營房屋單位環境諮詢委員會昨續會討論相關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經過兩次會議共約二十小時仍未能表決要求項目倡議人再提交包括有關雀鳥的資料之後再審議料需時約七個月整理報告,最快可於明年4月再作審議並決定公屋興建料將受阻。環諮會主席黃遠輝指沒有任何一位委員要否決報告但所有委員都認為需要有進一步資料包括生態研究等各方面強調絕大部份環評報告的出發點不是否決而是希望透過一些條件和建議讓環境保育做得更好。




有環諮會委員到訪高球場以實地考察得悉現場知識但非由高球場邀請。身為高球場會員的葉劉淑儀:「我唔希望任何人用權貴嚟描述球會或者扣帽子因球會始終係運動設施。」  她同意香港非常需要公屋但也要平衡各方面需要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形容高球場是近水」,可以很快完成興建公屋對於環諮會長時間商討感到擔心前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成員王坤為相關土地興建公營房屋後只會令54個洞的高球場減少8個洞承認對樹木等環境生態有影響但亦要考慮劏房居民的住屋問題。

 

最近高球會發動了一場公關宣傳,免費供市民遊覧高球場更高調在電視播放遊客對球場生態環境的高度評價。粉嶺高球場建屋提議已討論多年,上屆政府已決定計劃上馬,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但跡象顯示政府可能以環保理由而否決提議,高球會得以保留原狀。 坦白說,高球場附近一帶的生態環境由於建公屋肯定有影響,但香港的居住環境已達「人都冇屋住」,還怎遑論雀鳥及樹木的棲身地!

 

粉嶺高球會建屋項目是考驗李家超班子的承擔、決心、能力及政治手段。 房屋供應是政府的責任及承諾,而高球會只是其中一個選擇,郊野公園邊陲地也是另一個好選擇。

2021年12月9日 星期四

無能房屋署

  

[東張西望] [東方報章]日前報道將軍澳景林邨景桃樓中層單位被爆出有驚嚇曱甴屋全城嘩然,相信政府最高層也感覺震驚,下令要解决事件。 房屋署除即前往涉事單位清潔及按屋邨管理扣分制扣分等補鑊安排與購入該曱甴屋隔鄰租置屋回收單位的準業主聯絡商討後續安排包括提供取消買賣合約而不用殺訂」,或延遲交樓15天的安排等。惟準業主劉先生不表認同認為事件的出現在於房署並未有安排他睇樓」,亦一直未有妥善處理該曱甴屋有關的投訴促成他身處兩難的情況他即使同意取消合約仍會損失律師費裝修費等已付之費用至於延遲交樓的選項劉先生認為15天時間並不足以解決曱甴屋的情況應延至問題解決為止劉先生亦向房屋署提出建議安排「曱甴屋」女住戶遷往其他空置單位並安排職員跟進以協助照顧或讓劉購入另外的4人單位惟房署職員指現時未有合適單位提供予劉但未有拒絕搬遷曱甴屋住戶的建議房署並指需要時間考慮將短期內回覆劉

事件反映房署職員的無能、無理、怠忽職守、欺善怕惡、得過且過、本末倒置、尸位素餐等素質。 犯例的是曱甴屋住戶,房署卻不驅趕冥頑不靈的他,及可以容忍他繼續居住曱甴屋及影響隔鄰,更可以要求理直氣壯的業主搬遷。  這是什麽道理?  犯法的可以留低繼續犯法,守法的卻被驅走? 這正是房署職員的辦事方法,那怎會得到市民的支持?!

 

 

[東方日報] 是刻意抨擊、抵毀、諷刺香港政府的媒體,雖然是過了火位,產生了反效果,被政府部門對它的投訴多置若罔聞,不作回應或跟進。 就以曱甴屋為例,事件首被[東方日報] 揭發,但要經[東張西望] 高調跟進方能引起政府高層的關注。  平心而論,[東方日報] 報導了很多房署屋邨違例事件,如養狗、棄置廢物、聚賭、吸烟、裝修、賣私煙、分租、噪音、污染………等等,但普通市民的投訴被辦事處的最低工支外判員工冷眼看待,總是不能解決。 也難怪,房署外判屋邨管理工作後,私人管理公司職員那有以前政府員工的權力去處理事件,故多以迴避、卸責、推趟、拖延、懶理等手法,使投訴者無功而退。

 

2019年1月8日 星期二

公屋輪候




據報導,公屋輪候時間屢創新高,在房署申請公屋的申請者多是新移民,搶去土生土長的港人資源。 報刊記者直擊房署位於樂富的公屋申請中心,發覺現場當中不少是新來港人士,說着不純正的廣東話、低頭用電話看短片。 在香港土生土長的人土表示:

認識一些「單非」家庭很快便取得公屋,但身邊有人等了十多年都未能上樓,覺得對港人不公。如果新移民真的不工作,去拿綜援,那我交稅便可能是來供養他們。

現時公屋單位不斷興建亦未能滿足需求,因為每天百多個單程證人士來港,他們7年之後又能申請他們的家人來港,人口不斷擴張,住屋問題難以解決。

大量新移民湧港,令香港的醫療系統百上加斤,香港本身已經不夠,現在還多了大陸人,你看看急症室,不用要說假期,平時亦等很久。

政府應為新來港人士定立標準,一定要達標才批准他們來港,因為不是說他們來到便可以生活,否則便會分薄社會資源。


最近網上有中港矛盾的笑話。 有大陸新來港人士在大陸珠海有樓收租,但由於房屋署未能發現港人在外地的存款,故他可以申請綜緩及公屋,生活休悠無憂。 有港人在港由於租金昂貴不能維生,便北上大灣區工作居住,剛租下大陸人珠海的樓房。 彼此認識後,大陸人便教導港人如何揾食生活了。

這便是中港矛盾及港人怨氣的癥結點。 香港地少人多,資源不足是必然的問題,而港府又不能更不敢觸動紅線的新來港人士的配額問題,使社會縱容了一群享有特權的人士,搶去了已不足的社會資源。其實,[不患寡而患不均] 的問題是可以經行政手段去解決,而民間智慧已提出了很多解決方案,只是港府沒有膽量闖政治的關口。[

2017年10月3日 星期二

公屋富戶政策


房委會去年底通過修訂公屋富戶政策戶交還公屋條件由原本雙軌制改為單軌制即原本住戶入息及資產需同時超出入息的384倍才需遷離公屋101日實施的新政策公屋住戶入息或資產超出入息限額的5100或在港擁有物業就需要交還公屋全部家庭成員為殘疾人士、均滿60歲、領取綜援等住戶,可豁免受「富戶政策」限制。公屋富戶若要保留單位,便要刪除入息逾限額的子女戶籍房屋署數字顯示過去3每年批准約三萬宗刪除家庭成員戶籍個案不過單是今年首兩季已批准2.18萬宗刪除家庭成員戶籍個案數字佔去年全年逾6

今次政府沒有公開諮詢便推出富戶新政策,但卻沒引起泛民的反對聲音,亦沒有收到司法覆核的申請,因大眾市民皆認為新政策合理被遷走的住戶應有能力租住私樓而無需霸佔珍貴的公屋資源公屋居民祇是房署租客,而業主是絕對有權更改租約條件,以符合建公屋照顧低收入家庭的宗旨。但新富戶政策會造成家庭糾紛。有長者家庭為避開政策要求子女刪除戶籍要子女搬出去捱貴租,但部分被迫刪除戶籍的子女根本無能力購買私樓或承擔貴租。有公屋住戶為了減少家庭入息父親要退休或子女要停工,以求保住公屋單位。

公屋住戶刪除子女戶籍並不代表子女遷離單位,房署也絕不可能每晚查屋,通常是隨機巡查三個月便不再跟進。三個月後,子女又可回巢居住。但若然被發覺,住戶也可訛稱是短暫探訪而不是長居,非公屋富戶政策的範疇,拖延個案。 富戶亦可將資產轉移,例如把的士及樓房轉為公司或他人擁有,以確保資產不超額。 相信房署要花大量資源方可確保公屋住戶所報的資產及收入無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