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管理局擬明年起,對公立醫院遺體存放服務實施收費,首 3 日免費後將按日收費,近日引起社會爭議。醫務衛生局局長盧寵茂稍後表示,因應市民及持份者意見,免費存放由 3 日延長至 28 日,踏入第五周將每日收費 200 元,第六周則每日收費 550 元。盧寵茂表示,公立醫院遺體存放服務收費不是為了增加收入,主要希望讓死者家屬盡早安排殯儀服務,將遺體運送至殯儀機構,讓先人早日安息,亦減輕公立醫院殮房壓力。
很高興見到港府還能聆聽異見,採納建設性的提議,從善如流,不失為開通、以民為本的民主政府,但為何會當初提出這些荒謬、無情、搶錢、離地的方䅁,是否有個別官員失職,港府則心中有數了。 最令市民反感的是方䅁是在立法會休會後方提出,又没有作公眾諮詢,是否擺出了行政主導姿態,冀快刀斬亂麻,快速成事!
先人死了,後人總望將遺體早日安葬,讓先人早日安息,但安排焚化爐常要兩星期,三日的免費期明顕是要市民付遺體存放費,是乘機發死人財。雖然政府表明不是為了增加收入,但當初提出三日免費期的官員如果不是白痴,便是受命增加收入。 有腦袋的官員不會倉猝地提出只有三天的免費存屍期,有關的官員應接受懲處。 現在,免費存放日延至28日,而食環署也承諾可以在21日內安排焚化爐,市民也應可接受免費存放日的方䅁。
還記得數年前骨灰位荒,亡者骨灰要待一、二年後才能抽到骨灰位,在未有位時便要暫安放在私管的收費庵堂。 市民為了節省開支,便把遺體暫放在醫院,待有新建骨灰位供給時才將遺體火化。 故久存遺體在醫院實非市民之責,而是政府在供應焚化設施及骨灰位有誤所致。
日後如果骨灰位又再奇缺,市民為了省錢,多會為仙人的骨灰作海葬或撒公園了。
儘管政府否認今次事件非為增加收入,但緣起是由於港府嚴重財赤,要靠借貸度日,故便要大力度開源節流了。其實,港府的財赤問題已浮現多年,但財政司長仍然堅持:「港府財政健存,無需杞人憂天」,繼續枉發消費券以買人心。 應要發生的問題終爆發了,而財赤何時能滅? 負責的官員是否要引咎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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