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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 星期五

展示條幅罪

 



 

 

2023 年中秋前夕陳基裘(76 歲,退休人士)在獅子山郊野公園,展示出自魯迅的橫眉冷對千夫指 俯首甘為孺子牛字句事後被捕及被控在沒有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管理局總監批給的許可證下展示條幅。據[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內展示任何標誌、告示、海報、條幅或廣告宣傳品。違反條例的人士,最高可被判處罰款 2,000 元及監禁 3 個月。陳否認一控罪受審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兼獲訟費

 

控方在審訊時指,郊野公園規例下的「展示」,不一定要將物品掛起或貼上,舉例指旅行團到郊野公園,若每團導遊都舉旗,一樣會滋擾其他使用者。辯方則認為,展示須具永久性或規律性,指若「中學秋季旅行展示橫幅都要申請,咁係不合理」,屬不合比例的限制。裁判官林子康指本案是首宗牽涉[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當中的「展示」定義,雙方均有機會引述相關案例,各自判斷法律觀點。裁判官林子康裁定,涉案條例的「展示」是永久及規律性,然而根據本案證據,被告由舉起條幅至放在「獅子山」牌匾上,歷時約一分鐘,認為控方未能證明被告「展示」條幅。

 

同意法官的裁決,短暫的標幅是不存滋擾的問題,但什麽展示時段才是永久性而需要申請,例如數天越野賽的標語、指示牌、旗幟等等是否永久性而需要申請? 但現實上舉辦單位是沒有申請展示標語等告示,更不知道需要向當局申請。有理相信政府所針對的是展示內容,如內容有煽動及分裂之嫌,違反了國安法或基本法23條,政府仍可控告展示者。被告陳氏是泛民人士,堅稱要為民主、自由發聲,展示內容是指犧牲自己而犯案也願意,但全沒反中亂港之意,何罪之有?

 

 

2024年3月14日 星期四

23條立法

 


 

[基本法]23條草案,清楚交代罪行及刑罰建議:

叛國罪

加入與中國交戰的外來武裝力量、意圖損害中國在戰爭中的形勢、鼓動外國或外來武裝力量以武力入侵中國、意圖危害中國的主權、統一或領土完整,而使用武力或威脅使用武力,最高可囚終身。公開表明意圖犯叛國及披露他人犯叛國,可處監禁 14 年。非法操練可處監禁 7 年。出席有關聚會,旨在接受指明操練,則可處監禁 3

 

叛亂罪

加入與中國武裝力量進行武裝衝突的武裝力量、向中國武裝力量發動武裝衝突,意圖危害中國的主權、統一或領土完整或特區整體的公共安全等,可囚終身惑中國武裝力量成員放棄職責及放棄向中國效忠、組織、發動或參與叛變,可處囚終身協助中國武裝力量成員放棄職責或擅離職守可處監禁 7 年。煽惑公職人員放棄擁護[基本法]及放棄向特區效忠,可處監禁7年。煽惑任何以下中央駐港機構的人員 (中央駐港機構人員),可處監禁 7 年。意圖犯指明罪行而管有煽惑性質的文件或物品可處監禁 3 年。

 

煽動意圖罪

文字或刊物意圖引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規定的國家機構、指明的中央駐港機構,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等,可被判監7年,如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可被判監10

獲取國家秘密罪

沒有合法權限下,獲取或管有載有國家秘密資料、文件或物品,可處監禁 5 年。以相關資料意圖危害國家安全,可處監禁 7 年。非法在離開特區時管有國家秘密,可處監禁 7 年。披露國家秘密的資料、文件或其他物品,可處監禁 10 年。非法披露因間諜活動所得的資料等,可被判監10年。非法披露看來屬機密事項的資料等,可處監禁 5 年;如在勾結境外勢力,意圖危害國家安全下,可處監禁 7 年。憑藉其作為指明人士的身分管有禁止披露的任何資料、文件或其他物品,可處罰款 $500,000 及監禁 2 年。

 

間諜罪

接近、查察、從上方或下方越過、進入或接達禁地,或出現於毗鄰禁地之處,或作收集、記錄、製作,可處監禁20 年。勾結境外勢力,向公眾發布虛假或具誤導性的事實陳述,可處監禁 10 年。在沒有合法權限下進入禁地等,可處監禁 2 年。可就禁地行使的權力,可處監禁 2 在禁地附近作出妨礙,可處監禁 2 年。參加或支援境外情報組織,或接受其提供的利益等,,可處監禁 10 年。

 

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活動罪

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損壞或削弱公共基礎設施,可處監禁 20 年;在勾結境外勢力情況下,可處終身監禁。就電腦或電子系統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作為,可處監禁 20 年。

 

境外干預罪

干預任何選舉或與選舉相關的程序,一經定罪,可處監禁 14 年。禁止參與受禁組織的活動,可處罰款 $250,000 及監禁 10 年。容許受禁組織在處所內集會,可處罰款 $250,000 及監禁 7 年。煽惑他人成為受禁組織成員等,可處罰款 $250,000 及監禁 7 年。為受禁組織牟取會費或援助,可處罰款 $250,000 及監禁 7 年。

 

普通市民如没有政治意圖,是不會犯上23條的罪行,但卻恐防患上無心之失而惹上官非,雖然最終法庭當會判無罪,但也無故添麻煩,費時失事。

 

譬如,對於政府政策或法律修訂,時常提出建議或評論,甚至會反對、強烈批評政府做出某些規定,是否屬於「煽動意圖」的涵義?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斬釘截鐵澄清,「煽動意圖」罪行絕不阻礙任何人對政府政策有反對意見,「無論表達幾激烈,一啲問題都冇」,又指相關條文現已存在,強調界定「煽動意圖」需要全盤審視。重申不反對大家批評政府,香港需要不同聲音,讓政府做得更好。

 

譬如,企業及學術機構自行研發後發佈,是否屬於洩露國家秘密?鄧炳強表示,相關成果如果完全由私人團體產生,沒有事先收到來自政府的限制資料,或在研發過程中未有與政府合作,不會被視為洩露國家秘密。不慎遺失資料屬於意外情況,與「披露」的主動性不同。

 

譬如, 本港不少智庫要同外國智庫交流合作,甚至接受財政資助而觸犯條例。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強調,任何機構與外國機構,即使是政府,不會因純粹雙方合作或受資助而構成境外干預的罪行,他說雖然雙方合作是有機會屬於配合境外勢力,但要涉及其餘兩項元素,即意圖帶來干預效果及用不當手段,才會觸犯法例。

 

譬如, 市民留有[蘋果日報]舊報紙是否屬於「管有煽動意圖刊物」,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幾時印不重要」,認為該法例通過後「仲攞住」及有煽動意圖即屬違法,若不涉煽動則不會犯法。他表示「個刊物我擺咗喺度好耐㗎喇,都唔知擺咗好耐,目的都唔係用嚟做煽動」,相信該情況屬「合理辯解」。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指,該條罪行並非「新嘢」,相信不會引起爭議。

 

23條立法相信在短期內便可通過,但由於保安法例由鬆轉緊,市民因無知而可誤墮新法網,故執法者在執法初段應以教育及勸喻為目的,採寬鬆及容忍的態度,讓市民適應及習慣新法例。

2023年8月2日 星期三

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

  

有關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近年於各個不同平台傳播律政司司長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有意傳播該歌的公眾人士繼續在網上或任何平台傳播以作出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法官在聽取申請方等陳詞後頒布裁決拒絕批出禁制令律政司輸了

 

法官於判詞指相關的發布行為屬現存司法制度下可懲處的刑事行為且不信納頒發禁制令會有真正作用在強制執行本禁制令時會與如[港區國安法]的相關刑事法律有衝突因此拒絕批出禁制令法官於判詞指申請方的目的是要禁制有人使用[願榮光歸香港]來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禁制令亦非要全面禁制該歌曲但其範圍是希望可針對整個世界且適用於身處香港的所有人

 

判詞指法庭是有責任按照[港區國安法]規定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活動但同時法庭亦有責任保障人權當中包括言論自由判詞指本申請是要求法庭行使特殊權力批出禁制令並以協助刑事法律考慮到禁制令會對無辜第三方造成影響法庭只會在深思熟慮下行事法官指已違法者不會因額外的禁制令而卻步亦不信納現時頒布禁制令會有真正功用並認同教育應更為有效不過法官認同若非現時禁令與刑事法律有衝突等問題基於國家安全的根本重要性即使有寒蟬效應仍應批出禁制令


認同法官的觀點。 維護國家安全是整個特區的安全國歌涉及國家尊嚴不容許被貶損特區政府有責任有效防範制止危害國安活動現行的法例已可檢控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 的播放,禁制令只是再加一項藐視法庭罪,但卻使動機清白的人士或會因害怕禁制令帶來的嚴重後果即使屬正當使用歌曲亦選擇不再繼續而且現禁了[願榮光歸香港] 的歌曲,以後更有不少這類的歌曲要被禁。 覺得港府有矯枉過正、過猶不及的嫌疑,如月前圖書館下架有關六四的書籍,剝奪了市民的閱讀及言論自由。相信港人不希望香港轉變為一個專權及消息封閉的地方

 

 

 

 

 



2018年5月20日 星期日

代客探監



提供代客探監服務的公司於2013年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其中男東主及1名員工一直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終判兩人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終院判詞指出,[監獄規則]規定,只有囚犯的[親戚朋友]可以探監。本案關鍵爭議,便是本案兩名上訴人,是否屬於規則裏面的[朋友]。終院在判詞指,無理由一定要探監人士與犯人認識。[朋友]一詞的定義十分廣闊,可以指真正相識的人,萍水相逢的人,甚至泛指不是敵對的人,而從監獄管理角度看,懲教署亦沒辦法逐個審核探監者,判斷他們是否與犯人有足夠交情。犯人的親友可能有因事忙等不同理由,而無法親身探訪,故凡受犯人本人或犯人親友委託探監,向犯人提供支持的人,只要犯人願意見面,便應屬犯人[朋友],有權探監.


[] [代表] [代替] 的意思。在現今繁忙的社會, 事事未必能親力親為,而要找代表代辦了,例如代客泊車、代買餸、代煲藥、代收租、代掃墓等等。委託人和代服務者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這類有償服務是可以合法進行。 記得以往也有:
。代父從軍 - 花木蘭的故事家傳户曉,雖然行軍數年而能掩飾其女兒身份確是匪夷所思。
。代死 - 權貴可用其他犯人替代,接受死刑。
。代囚 - 犯案後付出安家費找自願者孭鑊。  現今黑社會及商業犯罪圈仍有這類[替死鬼] 的勾當。
。代孝子 - 喪禮時聘請臨時孝子賢孫,加大送殯行列,要哭喊的人工加倍。
。代槍 -  以他人代替考試。
。代父母 - 天主教信洗禮時的監護人
。代母產子 - 香港尚未合法。

2018年3月9日 星期五

香港政治難民



家居近土瓜灣區集居了很多南亞裔及菲洲人其中亦有[尋求庇護人士提出酷刑聲請人士」,晚間經過這聚居了深色皮膚身型魁偉眼神奇異的外地人總有恐懼之心要提高警覺恐被搶掠最近在該區的Fusion超市購物發覺有一黑人手帶昂貴的Apple watch, 付款時卻不需付錢而是用政府發出的食物卷據超市店員這些政治難民是常客但非貧窮相信不少人是當黑市勞工賺取外快

香港並沒有簽署1951年通過的[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所以政府的立場是香港並沒有義務為任何人提供庇護然而若有人提出難民身份申請香港政府仍會處理但成功申請比例近乎零不過1992年通過的[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則適用於香港但據入境處的數據顯示2009年至今已完成5,600宗酷刑聲請成功個案只有25即不到百分之一2017年上半年入境處接獲1128宗新聲請截至6月底尚待審核聲請有8205這批留港的政治難民或[假難民]等待判決的過程相當漫長而且機會渺茫等候期間由於沒有身份證明因此不能工作上學即使不少來港難民有一技之長也要虛度光陰社會福利署經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提供以下的援助
 
援助項目
每名服務使用者每月可獲援助
食物
1 200後以食物巻發放
住宿租金津貼
1 500成人);750小童
公用設施
300
交通津貼
200元至420元不等
日用品
以實物形式發放

政府亦向服務使用者提供租金按金3 000元或相等於兩個月租金的金額以較少者為準及物業代理費用750元或相等於半個月租金的金額以較少者為準)。不少難民只能居住在新界北區遍遠的地方住所是在豬欄農地和雞場暫時搭建的鐵皮屋或寮屋環境惡劣

假難民如回歸前的越南難民他們濫用免遣返聲請機制拖延留港對香港的財政 療及治安帶來沉重負擔入境處會盡快把[假難民]遣送離境若有人拒絕被遣離入境處會採取強制遣離行動。[假難民] 多從中國境偷渡潛入香港政府警方和入境處等執法部門自2016年初與內地當局合作加強打擊安排偷運非華裔非法入境者來港的犯罪集團行動展開以來本港非華裔非法入境者數目相應下跌政府亦研究設立[禁閉營][收容中心]按現實情況羈留聲請人等亦正研究不同措施包括使用現有或重開空置監獄或懲教院所以作羈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