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4日 星期四

公務員公屋編配計劃




公務員公屋編配計劃是為協助較低薪公務員獲得較佳入住公屋機會,過去合資格的紀律部隊員工可在職時申請公務員公屋,然後退休或離職後兩個月內交回公務員宿舍,否則須繳交市值租金或面對法律行動。  每年房署為低薪公務員特設專用公屋配額,輪候時間遠短於普通市民輪候公屋的時間。 以往在職公務員可多次揀輪到的公屋單位,直至滿意為止。 但政府為了公平為原則,將揀樓政策和普通市民看齊,兩次揀樓不成功的便被喪失申請公屋資格。 因此往年公務員公屋配额雖未用盡,但仍有紀律部隊員工因未能在退休時編配得適合公屋單位而要遷出宿舍。

 

公務員享有較多公屋配額的政策況且不提,但紀律部隊員工全可享有宿舍的福利政策則有待商榷。 提供員工宿舍之目的是方便員工在上下班時無需花費大量交通時間和金錢,特別是偏遠及全日開放的工作地點。 醫院、懲教署和消防局設有的宿舍是方便職員執行24小時工作時所用。 隨着交通網的發達,香港這彈丸之地已少有工作宿舍的需要。  入境處和海關職員全是文職工作,何需要宿舍設施以方便工作? 況且現今紀律部隊的宿舍全集中在牛池灣和西貢,已失去節省員工交通時間的作用。

 

但政府要撤回宿舍的政策是不可能了,因基本法規定公務員的薪酬和福利不能低於1997年回歸前的水平。 港府為息事寧人,相信會加大公務員的公屋配額,但卻削弱了其他市民的福利。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