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0日 星期三

重建公務員合作社樓宇



 

發展局提出由房協重建公務員合作社樓宇的計劃模式。房協以需求主導方式,在不虧蝕下,由業主提出申請。而業主必須在合理時間內,齊集100%業主同意、地盤面積不少於1萬呎,房協才會代繳2/3的補地價,並以市價或略高於市價10%收購。房協發言人指不會重建不符經濟效益的單幢樓,會容許重建合作社的有關業主以綠表資格購買房協二手單位。合作社重建後會建居屋發售,明年初公布細節,最快2019年預售,2022年落成。

公務員合作社樓宇已超半世紀的歷史,原旨在提供公務員在任時擁有自住樓宇,亦可轉讓予在職公務員。隨著地區的發展和公務員體系的增長,此計劃已停止興建,但容許業主補回地價後在自由市場轉讓。  發展商在獲得80%的業主同意可以商業模式重建和發售,寶翠園便是成功的重建例子,因其具龐大的發展空間。

政府的提議必不成事,但相信有議價空間。  首先要全部業主同意是極難完成,年老居住低層的業主基於方便、習慣、熟絡、懶動等合理原因堅持不重建,但是市建局重建合作社祗需80%業主同意,房協卻要求100%。其次是有關業主只可申請房協的二手單位,是舊單位而且數量有限,選擇不多。    政府出手似乎甚低,相信是考慮到這群公務員已以低價享有半世紀的優質住宅,廣大市民已有微言,而且重建時房協又代繳補地價,故便提出不會被公眾認為是條件優惠的雞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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