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7日 星期四

高鐵[一地兩檢]


 

政府公布高鐵[一地兩檢]方案將仿效[深圳灣模式],由地向特區「租賃」西九龍總站部分樓層作為「地口岸區」,連同車廂範圍,地擁有包括刑事執法權等司法管轄權,但不過地執法人員不能進入本港管轄範圍。深圳灣位於中港邊界,地形環境和位於九龍市中心的西九龍總部不能相提並論,地機構在邊境執行中國法例是理所當然,但在香港市中心行使中國法例則衝擊了[一國兩制] 的底線,必引起法律上的爭拗。 湯家驊為公民黨的立法會議員時,曾清晰表示這模式在憲制上不能接受,但他現為行政會議成員時卻支持這模式,並沒有解釋其思路轉變的原因。

就著高鐵[一地兩檢],非建制派政客連日來[割地]謬論,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強調,此方案建議對不存在任何所有[割地]的元素或效果,因根據[基本法]第七條,香港特區境土地和自然資源是屬於國家所有,由特區負責管理、使用、開發、出租或批予個人、法人或團體使用或開發,收入歸特區政府支配。[地口岸區]的場地和空間,將會以租賃方式,交予地相關單位使用,當中不會涉及任何業權轉移。 香港有不少地方由解放軍使用及管理,但市民不會闖進軍事用地,故不擔心會誤犯地法例。將來的高鐵卻是交通系統的中樞,市民頻繁的接觸難免會在港境誤犯地法例接而被運往地受審,政治上的爭拗也隨着市民的抗拒及恐懼心理而加熱。

曾有建議 [車上檢]方案,是倣效郵船的上岸清關手續,由地執法人員以平民身份在香港登上高鐵列車,待列車進入地後才進行檢。不過,政府指[車上檢]執行有難度,因西九總站至福田車程僅得14分鐘,不能完成全車上逾500人的出入境、海關及檢疫手續。

港府强調[一地兩檢] 的模式是充分發揮交通和經濟的最佳效益,但自己覺得[兩地兩檢] 的模式也只是多耗乘客約30分鐘的清關手續,故不相信是這麽關鍵的元素。政府是強推[一地兩檢]模式,而泛民立法會議員也勢必乘機發難,阻止[一地兩檢] 的法案在立法會通過,因而阻礙其他立法事宜,恐怕最终也要人大介入定法。袁國強又指,落實「一地兩檢」不會削弱港人權益,因為高鐵是跨境鐵路,必然涉通關程序。他強調,一地兩檢目的是便利乘客,不會改變兩地各自的通關程序或適用法律,乘客辦理通關手續時的權益不會有任何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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