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通過7月1日的政府架構重組方案,由3司13局,擴大至「3司、3副司長、15局」。 按有關方案,政府要額外增添13名政治委任官員和57個公務員職位,與目前架構比較,每年額外增加9500萬元薪酬開支。文件中指出,增設3名副司長外,亦會設立副長辦公室, 3個司長辦公室各增添1個首長級人員,律政司長轄下會增設1名政治助理。副司長的附帶福利與司長看齊,但不會獲配官邸,也不會享有非實報實銷的酬酢津貼。
相關薪津獨立委員會日前建議下屆特區政府政治委任官員的薪酬,可回溯過去2年累積未「加薪」的幅度,並指有關做法是回復至應有水平,不應被視作加薪。有立法會議員批評做法不合理,指疫情尚未解決,市民生活困苦,官員表現差還要加人工。有議員指高官可回溯加薪,相反最低工資沒有跟隨通脹調整,出現不同標準,以及令人有肥上瘦下的感覺。
97回歸前政府架構是由港督領導3司長及政務官(D8)
的局長管治,97回歸後原班人馬過度,只是港督被特首替代。俗語有云:材料及設施不變,但能否烹出好餸便要靠厨師的技巧了。
末代港督彭定康管治香港時,香港政府的效率是馳名國際,而香港公務員也是被稱譽,但首任特首董建華卻不能善用這群優秀公僕,其優柔寡斷及柔弱性格更不能駕馭政務司長的陳方安心及財政司長的曾蔭權,弄至施政不利,民間怨憤叢生。董建華為了卸責,便指公務員制度不妥,故推出政治問責的委任局長制,公務員的政務官最高只能擔任D8的常任秘書長,担任政府内部的行政工作,而對立法會的工作則由局長處理。
換言之,回歸前一個局長的工作在回歸後便由局長及常秘書擔任,職權的分配也模糊。
政治問責制由原本的3司11局發展至現今的3司15局,相信已不可以廢除了,只會繼續擴展下去。 但化費超7億元的高官問責制是否物有所值,是否和常任秘書長有架床疊屋的弊端也應要嚴肅地覆檢。最明顯的架構短處便是1對1的局面,為什麽一個局長便有一個副局長及一個常秘?是否會產生「一個和尚有水飲,3個和尚冇水喝」的局面?政治學有 Parkinson Law, 指 Unnecessary work is created to fill the unoccupied time。
人多非好做作,也可能是人多手腳亂!
3司15局已成定局,冀望李家超特首能覓賢能進入其領導班子,慎防一些無德無能、濫竽充數的政棍渾水摸魚,乘機成為高薪的政治官員。 有政黨背景的立法會會員,自稱是IT人士,冒認博士學位,但卻沒有實質的IT經驗,在2019年黑暴期間,更是龜縮不露面,不指責暴徒,但求錫身自保,明顯是一位趨炎附勢、沒承擔、沒勇氣、走精面、攞着數、大難臨頭各自飛的勢利政棍,如能入閣,怎能令技術官僚的公務員信任及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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