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9日 星期日

梅啓明

 


已故樂壇天后梅艷芳的胞兄梅啟明聲稱擁有梅艷芳Anita Mui」商標早前入稟高等法院指控製作的「梅艷芳」同名傳記電影的安樂影片侵犯商標案件昨於高等法院進行指示聆訊陸啟康法官指由於梅啟明只註冊了梅艷芳有關金屬品及珠寶的商標與電影事宜無關指梅沒有勝算機會故安排申請剔除訴訟陸官亦向梅啟明稱:「你註冊嘅都唔係同一樣 ,唔係註冊咗一個就咩都可以用咁啲人唔使註冊其他嘢啦。」 梅指他受到外間及媽媽的壓力而無法處理官司,他將會聘請律師及申請法律援助,陸官指無了期押後對梅沒有好處,故先把案件押後兩個月再處理。

2003年梅豔芳於去世後其母與胞兄梅啓明質疑遺產分配方案多次為此提出法律訴訟結果都被判敗訴梅媽因而欠下大筆律師費但其子梅啓明一樣過得逍遙快活。 梅啓明與大馬女友生下一子後,20122月他們在港排期登記結婚,一家三口住在跑馬地快活閣。20154月,梅啓明驗出大腸內長有大腫瘤,他表示自己百病纏身、周身病痛,只能聽天由命。2021824日,梅啓明被拍到攜與一年約40的女子在銅鑼灣街頭十指緊扣逛街,兩人舉止親密,而面對媒體訪問出軌一事,不僅梅啓明默認,其老婆也默許了這一行為。

 

2022214日,梅媽登報宣佈與兒子梅啓明斷絕母子關係。2022326日,梅啓明向媒體發出數百字悔過書,公開向梅媽、太太和兒子道歉,承諾會照顧梅媽、愛太太及做好父親榜樣,還稱自己已與泰籍情婦分手。梅啓明太太Joey大爆梅啟明喺未離婚嘅情況下「扶正」泰籍女友May May,以立為由向梅媽索取禮金予女友,又同醫護介紹May May係「老婆」。又指控梅啟明從來唔識得反省,只會將錯推喺別人身上,就連摯親嘅人都傷害,令佢同個仔不得不同梅啟明割席

 

俗語有云:子不教,父母之過。 梅啓明的寄生蟲技倆,實是梅媽一手造成,因他每月由梅媽處得數萬元的生活費,不用工作,但生活無憂。也難怪梅媽這麽袒護及寵愛梅啓明,因她其餘的3兒女已因癌病過世,剩下的他當然是寶了。家家總是有本難念的經!

 

梅啓明的故事帶出兩個社會問題:法緩及綜緩。任何人在香港只要沒錢便可以申請法緩,甚至司法覆核表面上不公義的政府政策,長洲的官司王便是最佳的例子,他枉花了大量納稅人的金錢,得益的僅是律師們。 實要檢討法緩的申請及批准之門檻及規範,申請人也應負擔一定程度上的財政支出。

 

梅媽過生後,相信梅啓明一家三口會靠綜緩過活。在香港,可以終生不用工作而領取綜緩,但在其他國家,綜緩是有時間限制的,如你不接受政府委派的工作,綜緩便會被停止發放。港府曾嘗試引入停止發放綜緩的機制,但遭泛民控制的立法會反對,現今應是撥亂反正的適當時機了。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