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件,今年 12 月 18 日開審,而他自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赤柱監獄還押,至今已超過 1000 日。來自全球不同教區的 10 名天主教樞機及總主教發起聯署,促請香港特區政府即時無條件釋放黎智英。他們指出,在香港自詡維護法治及尊重言論自由的社會,像黎智英這樣遭受的殘酷壓迫是不容存在的。聲明續指,黎智英為捍衛自己所信的價值和挑戰政權,他已失去事業,被斷絕與家人來往,並已囚禁獄中逾千日,未來可能還要監禁多年,而黎智英已年屆 75 歲,當局必須現在釋放他。
這10名天主教領袖身主非洲、美國及太平洋島國等地,對香港的事務不知所以,更不認黎智英,只是道聽塗說,經香港的天主教民運領袖之誤導,盲從作出失理的評論,捲入這政治漩渦。
基督宗教人士應不要涉及政治,要奉行基督教義,宣揚大愛精神。
政府發言人回應稱,特區政府堅決反對和強烈不滿該等外國天主教領袖作出顛倒是非的言論,對香港特區內部事務和香港特區法院行使獨立審判權作出不當干預。發言人續稱,就所有涉及黎智英的案件,他充分行使其辯護權和上訴權,由擁有獨立審判權的法庭在公開審訊及聆訊後基於適用法律、事實和證據作出裁決和判刑,而判刑理據亦已在公開的判刑理由書中詳細解釋。
黎智英涉及多單案件,而每單案件又涉及多人,故証方搜集證件要花時,但這正是西方司法制度的公正、公平、公開原則,黎智英也不能例外。
百感不解的是自國安法制定後,黎智英仍不斷作出公開的傓動及破壞國家安全的行為,視法律如無物,明知道會遭起訴,但仍挺身而出,偏向虎山行,其目的為何?是要成為民族英雄及烈士?
是以犧牲為手段而達成其個人的理想?反觀李柱銘自國安法施行後,便噤若寒蟬,不再作出違法的言論及行為。
最近在台灣的黎智英心腹道出,黎智英是得到美國前總統特朗普的承諾,需要時,美國定會拯救黎智英,但事與願遺,黎智英未能進入美國領事館尋求政治庇護,亦不能偷走離港。媒界又證實在獄中的黄之鋒曾嘗試進入美國領事館尋求政治庇護,但遭美國拒絕。
政治就是這般現實及殘酷,當你再沒有政治的利用價值後,你便如婦女的月經帶一樣被棄丟不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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