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近期積極打擊濫用公屋,要求住戶申報是否擁有物業,曾收到舉報,在內地部門的協助下,查證有公屋戶在內地擁有多個物業,超出資產限額,最終收回其公屋單位。 政府會審視個案,若公屋住戶因工作或升學而離港一段時間,只要有證明則不會收回單位。房署又發獎金予舉報人,包括匿名信,但強調行動不會漁翁撒網,只會收到有具體資料的舉報才可調查,又指社會對有龐大資產不應霸佔公屋已有較強共識,即時未推行獎賞舉報機制已有很多人舉報。
除要求住戶申報是否擁有物業,及是否經常居於單位外,亦會核查住戶所持的車輛價值有否超出限額。 二手車折舊後未必值錢,但能提供蛛絲馬跡核查,會翻看戶主資料,找到有戶主原來可能有物業,或者有其他申報是否申報得清晰。
調查濫用公屋的手段非創新,實是應該應用的法門,但以往政府總是「雷聲大、雨點小」,房署尸位素餐的員工懶做醜人,讓濫用公屋的問題發酵地存在,已是公開的非法行為,更在公眾媒體招攬客人。現任特首李家超是警官出身,怎容這類違法行為存在,故即成立善用資源小組,並加入六位退休警長為小組成員,教曉了房署職員的調查策略及方法,更糾正了房署職員的思維,例如房署職員是有權入屋調查懷疑犯例的個䅁、可接受匿名投訴、可派綫人費等等。 小組的成績立竿見影,雷厲風行下,揭發了不少濫用公屋個䅁,更產生了漣漪效應,使很多濫用户自動投䅁。
冀望這專責小組非短期措施,而是常設的調查手段。
房署濫用公屋資源的問題相信已可受控,但另一擁有公屋資源的房屋協會卻仍存在濫用公屋的住户,因房協住户是較房署住户富有,故濫用公屋的情況也應較嚴重。如要解決房協濫用公屋的問題,房署的善用資源小組可以稍後借調予房協,幫助揭發濫用公屋住户。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