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行多項環保政策,特別是電動車的使用,以一換一的優惠,吸引私家車的車主以舊車換電動車,即可慳回高達二十萬元的車價,又可減少牌照費及燃油費,確是消費者的好選擇。但是仍另消費者卻步的是電動車的充電設施不足,車主往往要花時間尋找充電設施及輪候充電。政府要市民改用環保的電動車,但在充電的配套設施,卻採放任態度,讓民間自行解決。
環保署去年底才起逐步為74個政府停車場,超過1600個功率為7千瓦的中速充電器的充電服務收費,截至今年3月底,當中54個停車場已實施充電收費,涉及超過1000個充電器,餘下20個停車場的充電服務市場化計劃預計在本年中完成。 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提出書面質詢,指出相關充電服務每小時收費為19元至21元,有意見認為收費過高,而且充電效率欠佳,按時間收費的安排不合理。環保署稱,政府停車場充電服務每小時19元至21元,是由營運商參考同區電動車中速充電服務當時的收費水平而訂定,如營運商在稍後時間因應商業考慮及實際營運情況建議其他收費模式,環保署會持開放態度與營運商討論可行的收費計算模式。
最佳的充電設施是安置在私人住宅樓宇及屋宛停車場,政府亦於五年前推出35億元的「EV屋苑充電易資助計劃」,資助現有私人住宅樓宇停車場安裝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預期資助計劃可涵蓋700個現有私人住宅樓宇停車場內約共14萬個停車位,約佔全港一半合資格停車位。所有資助申請會以先到先得的方式處理,直至資助計劃的資金用完為止。 但另人詫異的是,我們及其他屋宛停車場的充電設施五年後仍未能安裝,因殭化的官僚制度阻礙了安裝過程。參加資助計劃的主要步驟是:
a.
確定停車場是否符合資格申請資助計劃;
b.
確定是否屬於三類申請人類別中其中一類申請人;
c.
因應所屬申請人類別,召開業主立案法團大會或全體業主大會,通過決議申請資助計劃;
d.
如屬全體業主申請人,尋求獨立法律意見,確認並證明業主大會可以通過決議,及該等決議對相關樓宇的所有業主均具有約束力;
e.
向電力公司要求為供電能力作出初步評估及提供初步評估書面通知;
f.
向環境保護署遞交已填妥的申請表和所需的文件;
g.
如申請被接納,招聘工程顧問服務, 為安裝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制訂工程規格,及將已揀選的工程顧問的名稱及服務合約費用通知環境保護署;
h.
與揀選的工程顧問簽訂合約後,與政府簽訂初步資助協議;
i.
就停車位最終覆蓋範圍及安裝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工程規格徵求環境保護署的批准;
j.
招聘承建商進行安裝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工程,及將已揀選的承建商的名稱及安裝工程合約費用通知環境保護署;
k.
與揀選的承建商簽訂合約後,與政府簽訂進一步資助協議;
l.
監督安裝工程及每兩個月向環境保護署提交安裝工程進度報告;
m.
開設專用的銀行帳戶或指定專用的銀行帳戶,以作收取資助計劃的資助款項之用;
n.
向環境保護署遞交領取資助申請表及證明文件,以申請發放資助款項;
o.
向工程顧問及承建商按相關合約的付款條件支付費用;
p.
保存相關的帳簿供環境保護署查閱;及
q.
操作及保養已安裝的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
r.
定期向環保署提交使用報告。
據知,資助計劃預留給已收到的申請的資助金額,已達35億元撥款的上限,並已於2023年12月31日停止接受申請。在截止日期後收到的申請,將不獲處理。故相信環保署已可確認每個申請的資助金額,裝置工程應可迅速進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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