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員會向公務員事務局提出以下[3 + 3] 的2020-21年度薪酬調整方案如下:
1. 第一個〝3〞--連續 3 年凍薪:
由今年度 2020-21 年度開始,全體公務員連續凍薪 3 年,踐行公務員與社
會各界風雨同路,〝分擔經濟下行結果〞(share
the downs of the economy),
願與社會共渡時艱之擔當。
2. 第二個〝3〞--加上 3 項特別安排:
2.1 政府承諾會於香港經濟回暖復甦後,補回今年度依足趨勢調查指標調整
薪酬的差額(Shortfall),即高層
1.68%,中、低層 1.98%,貫徹公務員〝得
分享經濟上升成果〞(share
the ups of the economy)的薪酬調整政策;
2 .2 體恤於這 3 年退休的公務員,尤其是退休金微薄的中低級退休公務員,
減輕給他們退休生活帶來的負面影響,特酌情准予在計算其退休金時,
把上述差額納入計算基礎。
2.3 仿效
2003 至 2006 年的做法,由明年(2021-22 年度)開始,暫停薪酬趨勢
調查 2 年,避免在本港經濟及社會處於極端、非正常之時,出現調查未
能全面反映諸多情況,代表性及數據容易扭曲,更易引起嚴重爭議、制
造公務員及社會分化之弊,不利於全社會團結合作,共抗時艱。
華員會建議之目的是先發制人,避免公務員有被減薪之危機。 公務員每年的薪酬調整是根據以往一年私人機構的薪酬調整而作出決定。
香港正經歷黑暴及疫症的蹂躪,經濟在陷低谷,難以在短期內恢復元氣,私人機構也要開源節流以繼續營業,裁員減薪是無可避免了。 相信將來2-3年的私人機構的薪酬趨勢是負數值的了。 2003年沙士病疫帶來的經濟不景氣使私人機構要減傭工薪酬,而公務員也要隨著機制被減薪了。 今次的經濟低谷相信公務員也難獨善其身,怎可能輸打贏要,只要” 享富貴” 而不需” 共患難” ? 再者,公務員的薪酬調整是每年根據機制而作出的決定,不適當為將來三年提早作出決定。
華員會不明白退休公務員的長俸調整機制。香港法例規定香港休公務員的長俸調整是根據以往一年的生活指數, CPI(A) 之平均趨勢而作出決定,是法例的規定,政府及立法會無權更改加減幅度,更不可以酌情加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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