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間資助大學2016/17年度的財務報告顯示,理工大學的高層年薪俸連續3年榮登冠軍寶座,最高達780萬元,包括薪金、約滿酬金/退休金計劃供款、現金津貼、房屋津貼、個人所得稅、旅費津貼及教育津貼等。浸會大學也急增至735萬元。 2017/18年度行政長官的薪金開支預算為約486萬元,非實報實銷酬酢津貼開支預算約92萬元,合計也只是578萬元;教育局長的薪金約為400萬元。大學校長的薪酬竟較教育局長及行政長官的高,實屬不合理。
香港的大學校長薪酬是非常高。世界聞名的牛津及劍橋大學校長年薪也只是三、四百萬港元,但香港的大學管理、學生人數、事務複雜度都遠遜兩間頂級大學,故香港的大學校長是否物有所值?
回歸前港英政府將大學校長及教職員的薪酬和政府官員的薪酬掛勾:港大、中大、科大校長=D8;理大、城大校長=D7;浸大校長=D6;教授D1-D4,亦反映了大學間的管理複雜程度。 回歸後,大學校長及教職員的薪酬卻與政府官員的薪酬脫勾,只要財力容許,大學可以自訂高級教職員的薪酬,無需政府批許。這自由放任制度衍生了8個大學王國,各施各法,更出現肥上瘦下及人治的不公情况。
大學如是,政府全資擁有的NGO更猖獗。例如回歸前成立的市區重建局及積金局,其CEO薪酬是和政府D5及D4官員的薪酬掛勾,但現今其薪酬已激增至700萬元,高越行政長官。更諷刺的是,這些NGO的高薪職員多由退休高官擔任,他們既可領長糧,又可支高薪,納稅人要付他們兩份人工。回歸前的港英政府是不容許退休公務員從公帑享雙重薪金,他們若在政府全資擁有的NGO繼續工作,其長俸便會被凍結。回歸後,健全的制度已被廢,人治的風格表露無遺。